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须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禁止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标准”的轻型汽车。 此次实施“国六标准”的适用车型为轻型汽车,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规定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M1类、M2类、N1类车辆。而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可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实施‘国六标准’可带来明显环境效益,能够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油气挥发”,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薄毅介绍说,相比“国五标准”汽车,“国六标准”轻型汽车的一氧化碳、总烃、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加严了30%-50%,能极大减少污染物排放。 根据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海南省提前执行轻型车“国六标准”,每年可减少一氧化碳(CO)排放量1377吨,总烃(THC)120吨、氮氧化物(NOX)85吨、颗粒物(PM)2.2吨,对提升海南省空气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国六标准”的实施可以大幅削减汽车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从而带来持续的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此外,“国六标准”要求车辆安装车载油气回收装置,增加对加油过程的油气控制,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全省控制臭氧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六车型的选择上,截至2018年12月6日,共有50家企业790个车型进行“国六标准”轻型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其中国内生产企业39家、580个车型,国外生产企业11家、210个车型。随着市场份额的急剧增加,各大车企会有更多符合“国六标准”的轻型汽车上市供应,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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