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了全面推进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自治区民政厅与自治区住建厅联合建立了低保对象住房信息核查机制。 据了解,通过低保对象住房信息核查机制,民政部门经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授权后,依法向住建部门提出查询需求,住建部门根据查询需求对相关对象房产、公积金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后将结果反馈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反馈结果综合考量进行认定。双方约定,在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在信息共享互查方式上,采用专线互联进行数据交换。目前,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测试完成后正式启用。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大申请低保对象住房、银行存款等家庭财产信息核查力度,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坚决不予审批,对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已明显超出当地低保保障标准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发挥救助政策托底保障作用。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