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我市召开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就初步拟定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性文件,对各阶梯水量的划分、比价关系的确立、实施时间等都作了具体安排。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20名听证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专家、政府部门人员等组成,其中,消费者代表10名。听证会上,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方案及供水成本监审相关情况。据了解,目前,我市现行的城区居民、农村供水范围内的居民用水到户价均为每吨2.94元。我市在制定阶梯式水价标准时,将结合居民用水量实际,依据上级政策要求,第一、二、三阶梯基本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基本水价以外的规费按相关标准执行)。下一步,物价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待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择机出台。 听证代表认为,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能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不断提升居民的节约用水意识,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大家还对阶梯式用水量基数、供水企业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等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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