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产证信息为何出错弄明白了 13日,本报A07版《房产证是真的,信息却都是假的》报道了菏泽市民任女士购买二手房,却发现房屋产权证信息是假的,为此多花5万余元。14日,房管局回应此事称,该房屋为房改房,分给张某,其申请过户时提供的房屋信息就已出错,后又卖给王某,即任女士的上任房主。其间,王某一直未反映房屋信息出错。房产证与银行贷款信息将在近期修正,但任女士的5万余元损失无人承担。 本报记者 赵念东 前任房主 提交错误信息 2015年9月份,市民任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在曹州路信息工程学校家属院购买一套二手房,然而却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地址、面积、房屋建成年限皆出错。12月11日,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房屋中介菏泽华阳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对房屋信息核实时,以房产证为准,而此事皆因房产证出错引起,他们只能帮助协调原房主赔偿。而房管局因分管领导不在,并未正面回应此事。 14日上午,记者跟随任女士再次来到牡丹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任女士购买的房屋原为房改房,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来分配给张某,而其在向房管局申请过户时,其登记房屋的信息就已经出错。而在张某之前,该房屋信息是正确的。2013年,张某又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其间,王某一直未对其房屋提出异议,直至现任房主任女士发现房屋信息有误。 房产证信息 将在近期改正 “既然张某提供的信息是假的,房管局就没有责任对此核实吗?”任女士提出异议。菏泽市牡丹区房地产测绘大队相关负责人称,2013年1月份,在张某提交房屋登记申请时,他们已对3号楼所有房屋进行测绘,并录入电脑数据库,而张某提交的房屋信息属3号楼,他们直接从数据库调出,进行印证即可。“凡初始登记的房屋,我们必须进行实地测量。”该负责人称,而对于已记录在案的房屋,他们不可能再挨个进行实地测量。 测绘大队负责人称,王某在接手该房屋后,一直未对房屋信息提出异议,直到任女士发现并向房管局反映,他们才得知房产证信息出错。 牡丹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如果修改房产证信息,按照相关程序,他们只有受理权,然后将情况上报市房管局。由于该情况比较特殊,他们会积极与市房管局协调,及时对房屋信息进行修正。“由于房主在贷款购房时,采用的房屋信息与房产证信息一致,按照规定,房屋在抵押期间不能修改信息,只有等到解押后,也就是等到10年后或提前还清20万贷款。”该负责人称,为此,他们跟银行协调,在抵押期间也可将信息修正。 现任房主 损失无人承担 如今,房产证信息为何出错已经弄清。而房主任女士的5万元损失,谁来承担? 对此,牡丹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他们能做的是尽快将任女士的房产证信息改正,以及协调银行方面对贷款信息修改。任女士提出的损失,他们并不承担。 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菏泽华阳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此事发生后,他们也积极协调双方关系,并帮助协调原房主王某赔偿,最终,王某提出两种解决方法,一是再以原价收回房屋,并承担过户费,或者不收回房屋,对任女士赔偿几千元损失。任女士对此不同意。 记者电话联系了任女士的上任房主王某。王某称,他事先并不知道房屋信息出错,并且房屋价格是以整套计算,他的房子值这些钱。如果对方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齐鲁晚报菏泽律师团成员、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李洪观律师建议,在赔偿方面,当事人应进一步协商,若仍无法解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