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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奢会诉媒体舆论监督案中的“用语尖锐”

来源:国际新闻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5

汪代华 

法院不仅判决公正,而且对新闻很内行,对“用语尖锐”的定性很准确,既维护了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又维护了神圣法律的尊严。

11月9日上午,持续已久的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奢会)诉《新京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名誉权纠纷案,分别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认定,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与《新京报》报道对世奢会现象的调查和质疑具备事实依据,作者写作目的和结论具有正当性,文章不构成对世奢会名誉权的侵权。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对《新京报》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宣判结果判决,驳回世奢会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一经公布,引来极大关注。新闻的看头不在官司的输赢,而在于法律的公正与定性的准确,尤其是法院依法对“用语尖锐”的判决,彰显法律“用语尖锐”,为舆论监督提供了法理支持。这一点,笔者看来,是前所未有的。

公众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认定中看到这样的判决表述:新闻媒体有正当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的权利,争议文章通过记者调查,引用多方意见,参与对世奢会现象的关注和讨论,是行使媒体舆论监督权的行为。不可否认,文章整体基调是批评的,部分用语尖锐,但这正是批评性文章的特点,不应因此否定记者写作目的的正当性。

法院的判决表述对新闻很内行,对“用语尖锐”的定性很准确,真正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既维护了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又维护了神圣法律的尊严。我们看到,如今的新闻报道正面宣传容易批评难,尤其是舆论监督难上加难是不争的事实,表扬的新闻,用语再尖锐,赞誉过头,也没有人去计较,而是笑眯眯默认,可是一旦批评报道,总要被鸡蛋里挑骨头,“用语尖锐”好像天将塌,地将陷,不得了了,过于敏感与脆弱,总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侵权是损害名誉等等而被找事,轻则上门找麻烦,甚至被对簿公堂。

众所周知,舆论监督是媒体的神圣职责所在,也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所需,批评报道的舆论监督,“用语尖锐”这是常识,“用语尖锐”是批评性文章的特点,如果没有“用语尖锐”,也就没有舆论监督的实际效果。批评变成“领导要注意身体”的“哥俩好”,语言温良恭俭让,无疑是说好话,这样的批评实则是评功摆好,舆论监督变成了“请客吃饭”,那么舆论监督还有何力量?

建设需要批评,建设需要监督,批评监督是着眼于建设。一方面,媒体的批评监督要从着眼于建设的角度,满腔热忱,与人为善,恰如其分,实事求是,尖锐而不失真,杜绝不负责任的批评;一方面被批评监督者正确对待“用语尖锐”的批评监督,充分理解批评监督的目的不是给人难堪,让人出丑,而是为了帮助改进工作,纠正错误。“用语尖锐”实则是一剂良药,是清醒剂,可以治病救人,让人清醒起来,这样有利于我们改进工作,对于防止犯错甚至犯法是大有裨益的。正确对待“用语尖锐”,不敏感,不反感;过于敏感,斤斤计较,用语尖锐,这样本来很正常的事就变得不正常了。作为被批评监督对象应该坚决改变这种不健全的心理状态,作为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应杜绝不实的批评,大家都着眼于建设,言者意善,闻着心诚,批评和被批评之间就能架起一座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桥梁,批评监督难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编辑:songshao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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