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舆论同情副镇长开专车的实质是仇恨贪官_新闻频道_中华网 这个周末,安徽黄山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走红了。6月15日上午,洪升前往县城办事。其间,在某网络约车软件上“接单”,驾私家车载客从该县城区前往开发区,后被十多个出租车司机拦住、举报。运管部门称此举属于违规营运,县纪委则表示将依规查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洪升表示接受处罚,并称今后不会再做此类“兼职”。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只要这位副镇长不放弃开专车,被盯上和举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稍显有些不同寻常的是舆论对这一事件的态度。公众不仅没有苛责这位副镇长,甚至很多人公开表示同情和支持,不赞成处理这位副镇长。这样的舆情反应,值得研究。 对这位副镇长开专车的同情,是有前提条件的。从媒体报道看到,这位副镇长“上有老下有小”,靠着一个人的工资撑起家庭生活,而他半年工资大约18000元。今年4月,他痛风发作,花了大约18000元,这笔钱大多是借的,也正是因为还款开起了专车。这些年来,人们看到了太多贪官的新闻,也听说公务员工资不断上涨的事实,这位副镇长的家庭状况,与人们的印象有着截然不同的表现。 仅仅家庭贫困,还不足以让副镇长取得同情。更重要的是面对“缺钱”,这位副镇长走的不是以权谋私的歪路,而是“勤劳致富”的正路。正如人们感叹的,“别拿小官不当官”,想想现实中一些“小官大贪”,看看各地通报的一些村社区主任都能贪污受贿几百万元,再瞧瞧这位副镇长,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在潜意识之中,这位副镇长让很多人认为他是一位清官。 必须指出,虽然这位副镇长此次出车是“顺道”,但掩盖不了上班途中的事实。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制度管人。对于公务员管理,有着一整套制度。上班时间开专车,存在“先天不足”。而且,副镇长开专车,与公务员开网店一样,属于一种经营性行为。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规定,公务员从事经营性行为必须向主管部门和相关的组织部门进行报告,特别是个人事项,要获得组织的批准或备案。这位副镇长并没有如此,是违背有关规定的。 可是,仅仅因为舆论倾向于认为这位副镇长是清官,从而忽视了上班开专车存在的纪律“硬伤”。事实上,仅仅凭开专车此举,并不能够断定就是一个清官。在现实中,一些贪官极具表演性。媒体曾经报道江苏镇江市民防局原局长朱冬生,一方面大肆受贿,把持审批权,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他在生活中极端节俭,为了省汽油钱,他坐公交下乡买豆腐。如果仅仅看其表面,岂不被其迷惑?舆论有时就是这样,常常意气用事。正如在这里,舆论不管也想不到这么多,仅仅因为开专车,就轻易认定是清官;只要是清官,就值得理解和同情。 Short url (Without suffix) : Short URLs in the same field | | | | | | | | | | 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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