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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工作的研究与思考

来源:国际新闻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01

近年来,反腐倡廉网络舆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迅速兴起,在群众中的影响日益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工作,对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学会善于利用和管理网络,科学应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

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的特点和规律

网络舆论是网络空间内公众的意见或言论的集合,它突破了地域和时空限制,延伸了传播范围,深化了群众的参与程度。只有了解和掌握网络舆论的特点和规律,才能提高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网络舆论生成途径具有多元性。网络传播打破了传统媒介对社会舆论的相对垄断,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更新,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和表达意见的途径趋于多样化。目前,网络舆论大多通过在线聊天、新闻评论、论坛发帖或跟帖,个人博客(微博)或个人签名等途径产生。硬件技术的发展使包括电脑、IPAD、手机等在内的终端可以随时随地接入网络。理论上,网络空间的每一个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发布舆情信息,产生网络舆论。网络舆论的形成一般分为潜伏期、突发期、蔓延期和终结期四个阶段,在潜伏期对舆情进行监测和收集对舆论发展有重要作用,而网络舆论生成途径的多元性为处在潜伏期的舆情监测带来困难。

网络舆论关注事件具有广泛性。我国网民数量众多、分布地区广泛,年龄层次、学历水平、社会地位等构成因素复杂。这就导致网络舆论关注的事件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回顾近几年来发生在反腐倡廉领域的网络舆论事件,几乎涵盖了全国所有地区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方方面面,议题十分广泛。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客观上为公众提供了表达意见的平台,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和社会转型期新问题新矛盾的增多,普通民众更多地选择在网络空间内宣泄情绪和表达诉求。

网络舆论观点言论具有复杂性。在网络上,网民根据自身立场、角度、喜好甚至偏见表达独立的意见,这种特性决定了网络舆论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同时,网络特有的匿名性、虚拟性特点,使网民敢于表达不同观点,但部分网民也因此暴露出责任意识和法理意识的缺失,网络上出现的人身攻击、谩骂、恶意调侃、谣言等就是具体体现。在一些事件的刺激下,一些网民容易受非理性言论的煽动,缺乏独立的思考、认真的判断和对事实的考究,并导致集体的理性缺失,出现“舆论暴力”和“舆论霸权”。涉及到政治性较强的反腐倡廉领域,就更需要我们谨慎对待,正确引导,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的原则和要求

实践证明,对网络舆论一味采取加以限制的“硬”做法或放任自流的“软”做法,都不能起到应有作用。必须采取积极的态度,理性对待网络舆情,才能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健康发展。

看待网络舆论要坚持客观的原则。当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网络舆论就是无理取闹,视其为“洪水猛兽”。不可否认,网络舆论存在不足的一面,对反腐倡廉领域的网络监督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自发性、主观性、片面性和随意性等缺陷,部分网民非理性的言论损害了少数党员干部的隐私和名誉,甚至侵害了人权。但不能因此而忽视其在了解民意、舆论监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面对网民要坚持平等的原则。传统媒体单向灌输的传播方式赋予了新闻发布方对舆论的绝对操控权。这种传统的舆论控制思维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影响很深,在对网络舆论的处置过程中,经常可以看见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子。比如,在思想上习惯于发表一家之言,听不得不同意见;在语言风格上刻板生硬,较少考虑网民的特点和喜好;在处置方式上粗暴简单,往往采用禁言和删帖等措施。这种传统思维方式在实践中效果不明显,甚至适得其反。网络舆论的特点要求我们必须以尊重、平等的心态和网民进行沟通,取得网民的支持和理解,才能规范和引导网络舆论。

处置舆论要坚持公正的原则。反腐倡廉网络舆论政治性强,处理稍有不当,就会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损害。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中,大部分网民的言论是对违纪违法者的声讨,对贪污腐败分子的指责,很少有直接针对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在本质上和党的政策是保持一致的。处理此类舆论,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认真、细致、全面的调查还原事实,主动充分地和网民进行沟通,有效发挥网络的监督作用,克服网民非理性和情绪化的缺陷,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

有效构建和谐网络舆论环境的方法和途径

构建和谐有序的网络舆论环境,有利于发挥网络监督优势,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要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舆论的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反腐倡廉网络舆论中存在的侵权、诽谤、无序现象,要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加以防范和调控。要从保护和规范群众网络监督权出发,明确网络舆论监督权的法律界限,包括保护群众网络监督权的法规条例以及禁止性规范和惩罚措施。要加强对互联网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等平台信息采集和发布的审核制度,严厉打击利用网站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造谣惑众、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网络环境的纯洁性。

要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网络是网民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平台,要以积极的心态建立健全引导网络舆论的机制,确保其和谐有序发展。要整合资源,建立引导网络舆论的领导机制,把宣传、网管和互联网管理方等相关主体纳入到队伍中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把握规律,建立引导网络舆论的处置机制,把握舆情发展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不断完善舆情信息监测、收集、分析、研判、预警、应急、处置等一整套机制。要注重舆情信息的“第一信号”,“第一时间”进行介入。要注重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在引导网络舆论中的作用,加强新旧媒体的互动和联系,形成良性发展的舆论生态链。要注重网络舆论工作的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强和民间“意见领袖”的沟通,积极培养官方“意见领袖”,强化网络舆论主流言论,引导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的正确方向。

要构建网络宣教服务载体和平台。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要求我们必须更新理念、创新思路,为群众在网络上获取反腐倡廉服务提供便利。要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网络阵地,发布反腐倡廉的最新政策和信息,搭建博客、论坛、聊天室等丰富的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和网民的互动,在交流中引导网络舆论;要搭建方便群众参与的平台,搜集网络上的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征求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设立为民服务的网络窗口,推进行政权利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反映合理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政府主办的反腐倡廉网站打造成在网民中有影响力、有生命力、有威信力的网络平台,引导网民合理、有序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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