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12所学校被认定为人防教育示范学校 胶东在线1月11日讯(记者贾楚航通讯员王远东)近日,烟台市人防办、烟台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首批人防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认定烟台市第一中学南校、烟台永铭中学等12所学校为烟台市首批人防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人防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学校国防教育、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学校人防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创新学校人防教育方式、内容,提升学校人防教育工作水平,提高学校人防教育成效,2014年7月开始,烟台市人防办、烟台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创建人防教育示范学校活动。各县市区人防办、教体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通力协作,积极指导,并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资、器材保障。申请创建活动的学校,在全面完成上级规定的人防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对照人防教育示范学校“有领导、有队伍、有制度、有计划、有场所、有预案、有活动、有保障”的建设标准查缺补漏,完善内容。2015年11月-12月,由烟台市人防办、烟台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认定委员会对创建活动进行了认定,通过采取调阅材料与实地查看等方式,最终认定12所学校为烟台市首批人防教育示范学校。 下一步,烟台市将在总结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人防教育示范学校规模,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烟台人防学校教育成效。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