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八年教育大发展
抗战八年,中国教育事业竟于战火纷飞中得大发展。仅以高等教育为例,大学数量由战前的108所增至1945年的141所;在校师生数量增加了48%,学生数量几乎翻了一倍。 抗战爆发后,最主流的舆论意见是教育应该完全服务于抗战自1937年日军全面侵华,东南沿海教育发达地区首当其冲,相继沦陷,中国教育事业损失巨大。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统计,战前全国专科以上学校共计108所,战争爆发后,77所被迫内迁后方,另有17所被迫停办;原有公立中学,多数设在沿海地区,战争爆发后大多停办,青年失学者极多;影响最大者莫过于初等教育,学生年龄过小,学校无法内迁,只得随国土一并沦陷,其所受日军奴化教育也最深。 民族面临生死存亡,如何处理教育和抗战之间的关系,成了摆在国民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教育界内部也围绕着如何制定新的“战时教育方针”,而展开了论战。最主流的意见,是认为教育应该完全服务于抗战。不但学科要调整,变为以军事课为主,如“化学师生可从事军用品制造”;教育对象也要调整,须“以民众为对象”,“高中以上学校与战事无关者,应予以改组或即停办”。这种意见,在师生内部也相当普遍。南京失守后,北大、清华、南开三校组成的“长沙临时大学”准备再度南迁至昆明,决定甫一颁布,即在校内师生间引起激烈辩论,许多批评者认为:在国家急需调动三湘民众起来抗日的时刻,学校内迁至昆明,有损道义。学生自治会甚至派出了自己的代表前往武汉,向国民政府请愿,反对内迁,要求参加抗战。但也有部分教育界人士对上述意见持反对态度。如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俊升认为教育是百年大计,只可因战争做若干临时调整,而不能全盘改弦更张。最具代表性的,则莫过于胡适向蒋介石的进言:“国防教育不是非常时期的教育,是常态教育”。但这类意见,在当日并不占主流。 最能体现当日教育方针意见分歧的,可推张治中和陈诚在“长沙临时大学”的两场演讲。张治中时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其演讲劈头就骂:“际兹国难当头,你们这批青年,不上前线作战服务,躲在这里干么?”陈诚时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其演讲高度赞成学校内迁,将学生誉为国宝,鼓励他们于国家危难之际努力完成学业,因为十年之后,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 蒋介石等人力排众议,认为国防教育的着眼点“不仅在战时,还应该看到战后”教育部为这场论战做出的最终“裁决”是“战时需作平时看”,虽有各种暂时措施,“但仍以维持正常教育为主旨”。换言之,也就是否定了张治中等人的教育完全服务于抗战的意见。教育部如此决策的理由有二:其一,“抗战既属长期,各方面人材直接间接均为战时所需要。我国大学本不发达,每一万国民中仅有大学生一人,与英美教育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为自力更生抗战建国计,原有教育必得维持,否则后果将更不堪”;其二,“以我国人口之众,尚无立即征调此类大学生之必要”。 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教育部如此决策,与国民政府最高领导层的认知关系极大。陈诚的意见已如前述;1938年3月上任的教育部部长陈立夫也认为“国防之内涵,并不限于狭义之军事教育,各级学校之课程……纵在战时,其可伸缩者亦至有限,断不能任意废弃,致使国力根本动摇,将来国家有无人可用之危险。”陈立夫的意见,与蒋介石高度一致。在蒋氏看来,战时教育不仅仅需要满足抗战救国,更需要满足战后建设——1939年3月,蒋氏在重庆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上说道:“我们切不可忘记战时应作平时看,切勿为应急之故而丢弃了基本。我们这一战,一方面是争取民族生存,一方面就要于此时期中改造我们的民族,复兴我们的国家,所以我们教育上的着眼点,不仅在战时,还应该看到战后。” 初等教育:以乡镇地方财政50%为主要经费来源;抗战结束时后方入学率维持在50%以上因为年龄问题,初等教育,也就是初小、高小教育问题,没有被“战时教育方针论战”所波及。自抗战爆发到1940年,初等教育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义务教育的普及。1940年,初等教育又增加了另一个工作重点:对成年失学民众的补习教育。自此,“每乡镇设中心小学,每保设国民学校,均包括儿童、成人、妇女三部分,使民众教育与义务教育打成一片。”初等教育属于地方自办事业,中央政府每年有专门的补助费,但主要经费来源仍以地方自筹为主。为保证教育质量和适龄儿童入学率,1940年,教育部颁布规定,指定乡镇地方财政中至少50%须用作初等教育经费;稍后,又由行政院和国防最高委员会出台规定,将初等教育经费列为“特种基金”纳入预算,严禁地方政府挪作他用。 至1945年,四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0%;其他大后方省份,云南43%、西康57%、陕西58%……总体保持在50%以上。1936年,大后方10省市在校小学生为300余万人,至1943年,已增至676万余人。 中等教育:1936年在校学生48万,抗战结束时增至126万1936年之前,中等教育素由地方省市教育厅办理,中央并不直接负责。抗战爆发后,为安置从沦陷区流亡到后方的中学生就学,国民政府开始创办国立中学,至1944年,共设立国力中学34所,国立大学附属中学16所,国立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14所,遍及后方12个省区。国立中学的主要职责,是收容来自沦陷区的中学生就学;以及吸收来自沦陷区的骨干教师,解决其生存问题并保证教育质量。 在沦陷区,国民政府的主要措施是设置“教育指导区”。1938年,沦陷区9省4市曾设置50个“教育指导区”,派遣大批教育干部赴沦陷区从事公开或秘密的教育活动。随着战争的推进,“教育指导区”不断增加至18省6市102个之多。“指导区”的主要工作,是联络、吸收敌占区的仍忠于国家的中小学教师,借以消灭奴化教育。1940年,国民政府还特别通过《津贴沦陷区中小学教师办法》,对沦陷区内暗中为国家服务的中小学教师给予津贴补助。接受津贴的教师须宣誓效忠国家,其誓词如下:“我是中华民国的国民,矢志尽忠国家,遵守政府法令,拥护抗战国策,绝对排除奴化教育,不作教育界败类,遗羞子孙。如违誓词,愿受政府最严厉的处分。”同时,教育部还特别制订了沦陷区中学毕业生升入大后方大学就学的规定。1936年在校中学生为48万余人,正因为当局的努力,至抗战结束,在校中学生数量不降反增至120余万。具体增长数据如下图: ▲1936~1945学年度全国中学教育发展概况统计表(据《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
学年度 学校数 班级数 在校生数 毕业生数
1936 1956 11393 482522 76864
1937 1240 6919 309563 48264
1938 1246 8472 389009 52532
1939 1652 10024 524395 64285
1940 1900 13063 642688 83978
1941 2060 14392 703756 126673
1942 2373 17575 831716 179111
1943 2573 19229 902163 202209
1944 2759 20122 929297 212783
1945 3727 28352 1262199 255688 高等教育:1936年在校学生4万余人,抗战结束时增至8万余人1936年之前,中国的高等学府大部分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其学费普遍“年须数百元”,非家境富裕者,一般无力入学。1927年,教育界人士周谷城即指责过中国的高等教育“以富人为中心,以权贵为中心”。抗战爆发后,学费问题转由国民政府出面解决,不但保证了来自沦陷区的大学生可以继续求学,而且打破了中国高等教育旧有的贵族化倾向。 解决大学生学费问题的同时,国民政府还竭力解决私立大学的运营经费问题。较典型者如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全系中央政府大量拨款补助,才得以继续运转。此外尚有大批省立大学因资金紧张而申请改为国立获批,而得以继续维持。因为当局的种种努力,中国的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数,在抗战期间也不降反升,由1936年的4万余人,增至1945年的8万余人。具体数据如下表: ▲1936~1946学年度大学专科以上教育发展概况统计表(据《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
学年度 院校数 教员数 学生数 毕业生数
1936 108 7560 41922 9154
1937 91 5657 31188 5137
1938 97 6079 36180 5085
1939 101 6514 44422 5622
1940 113 7598 52376 7710
1941 129 8666 59454 8035
1942 132 9421 64097 9056
1943 133 10536 73669 10514
1944 145 11201 78909 12078
1945 141 11183 83498 255688
1946 185 16317 129326 20185 高校研究所:从1936年的22所75人,增至1944年的49所422人战前,各大学的研究所, 大多由各大学自动发展成立,1936年共计有研究所22个,仅招有研究生75人。抗战爆发后,大学大量内迁,多数研究工作中断。1939年,教育部认为“抗战建国正在迈进之际,学术研究需要尤大”,开始从政策、经费上扶持各大学成立研究所、招收研究生。到1944年,大学研究所已增至49所,研究生增至422人。研究所的运转经费、设备经费、研究生的学费等各项费用,基本上全由中央政府负担。 绝大多数大、中学生享受政府免费教育、免费伙食及一定的医疗保障将战时教育如平常时期那般维持的最大困难,是大部分离乡背井的大、中学生都丧失了经济来源,政府不但要负担起对他们“教”的责任,还必须承担对他们“养”的义务。1938年,国民政府开始实施“贷金制度”,规定家在战区的专科以上学生,可向政府申请“贷金”,毕业后三年内再向政府无息偿还。但抗战既系持久,学生毕业后并无正常就业环境,加之自1940年以来国内通胀日趋严重,“贷金制”在1943年被“公费制”取代。其发放范围也大大扩大,连家住重庆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也可以享受公费待遇,私立学校入复旦学的学生,同样也可以享受政府的“公费”。高等教育当中,每年获得国民政府的“贷金”和“公费”者达5-7万人,约占了全部学生的80%以上。这些“贷金”和“公费”不但包括学费、生活费,还包括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障,故学生看病相当便宜。譬如:中央大学政治系学生唐飞霄1946年1月7日的日记写道:“今去卫生室治牙,可笑挂号金仅一元,药费亦寥寥五元”——当时从重庆往湖南寄一封平信的邮资是20元。 “贷金制”和“公费制”不仅仅面向高等教育,同样也惠及中等教育。按教育部规定,国立中学招收的学生,不仅免除学费,而且免费提供伙食、制服和书籍。 40年后物价飞涨,大、中学校师生生活艰难,但有政府特殊补助,比其他公务员好很多教师方面,1940年以前,后方大学教授平均每月可获得200余元左右的工资,收入虽不如战前,但较之大城市,后方物价低廉,其实际购买力较之战前并无多大下降,某些教授甚至把课堂搬到了餐馆里。学生方面,毕业于复旦大学的罗文锦,1940年以前“每月可领贷金法币八元,以六元缴纳学校伙食,剩下二元做零用”。当时,八块钱的购买力是相当高的,西南联大“学生的伙食费1938年每月7元,还可以吃到肉和鸡蛋”。 1940年,因日军的封锁,大后方物价暴涨。教育部及时制定《战时救济大中学生膳食暂时办法》。该办法要求财政部于每年的一、七两月向学生预发半年的救济费和生活费,由各校支配,其目的,是使各校可以在春季一、二月间和秋季七、八月间尽量购买粮食储存,以备青黄不接时的粮价高涨。该办法实施三年后,又做了一次大的修订,负责救济大中学生膳食的部门,由财政部变换为了粮食部。如此修订的原因在于:各地粮价不同,荒歉地甚至无粮可购以及粮价持续上涨等因素,使得财政部的统一拨款无法做到因地制宜,故改由粮食部向师生员工“免费发给公粮”。此一时期,大、中等学校师生的生活水准虽然大幅度下降,但薪水之外,尚有政府补助的“平价食粮代金”,较之其他公务员(如国民党中央及地方党部的工作人员),已算比较好的了——1942年,《中央日报》社论明言:靠薪水收入维生者,早已靠典卖度日,生活苦不堪言。
结语
陈立夫说,抗战八年期间,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入巨大,“这一笔庞大费用在国家财务支出上仅次于军费”,确非虚言。也唯其如此,才得以在战火纷飞中造就中国教育的一次大飞跃、大发展。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