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秦健 重庆商报讯 我市400多万中小学生下周即将开学。新学期学生该缴哪些费?学校哪些费用不能收?昨天,市教委针对开学收费发布了“五条禁令”,明确幼儿园不准收取赞助费、普高学费不能跨学期收取。 1.严禁幼儿园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 据市教委公示的收费标准显示:公办幼儿园按照一级、二级、三级、未定级或未达等级来收取保育教育费,市政府指导价分别为400元/生·月,300元/生·月,200元/生·月,12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即保教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如幼儿园未提供午餐午睡,则按本等级标准的70%收取。 2.禁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 2012年秋季起,我市小学、初中便实现“零收费”入学。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决定是否缴纳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招生考试报名费。其中服务性收费是课余时间上网费,每小时最高0.8元。 3.普通高中按照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分学期收费,不能跨期或三年一次性收取 关于高中阶段的收费,学生所在地区不同,每生每期缴纳的费用不同。 公办高中收费具体为:在都市发达经济圈,重点高中学费为1200元/生·期,城市高中为800元/生·期,城镇高中为600元/生·期,农村高中为400元/生·期。 在渝西经济走廊地区,重点高中学费为900元/生·期,城市高中为600元/生·期,城镇高中为500元/生·期,农村高中为400/生·期。 在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重点高中学费为800元/生·期,城市高中为500元/生·期,城镇高中为400元/生·期,农村高中为300元/生·期。 4.高等学校严禁以学分制改革、专升本、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名违规收费 5.高中毕业班级每学年补课不超过60天,每天不超过6课时,不得收取补课费,中小学其余年级一律不得补课收费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