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国内某知名房地产中介涉嫌金融服务违规以及部分理财产品被叫停的消息被广泛传播。据今天的《北京商报》报道,当前,市政府多家部门正在联合摸查房产中介的这种违规操作行为,购房人或卖房人一旦发现房产中介直接从事违规金融服务,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今天上午表示,央行正在与住建部、银监会商量,准备开始对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进行治理,若没有资质,将不能跨界经营。 房产中介的“擦边球” 房产中介公司涉嫌违规从事金融服务会故意打擦边球,比如某房产中介为了进行房产交易资金托管,已经有第三方支付牌照,这一牌照可通俗理解为房屋交易的“支付宝”。此外,该房产中介旗下拥有一家担保公司和一家所谓的金融理财平台。第一种情况,张先生购买700万元的房子,仅税款就达80万元。按照约定,税款全部由买家承担,也就是说,张先生一下多了80万元的负担,张先生一时犯难。但是,某房产中介说有“过桥资金”服务,先为其垫付了80万元,张先生的购房合同因此如期完成。按约定,张先生在规定期限偿还了本息。 第二种情况,李先生已经看中某小区三居室。他现有90万元资金,预计房价未来会下降,先不着急出手,又不想错过机会。于是,在某房产中介的建议下,李先生将90万元购买了房产中介设计的“某房宝”类产品,年化收益率8%。该房产中介告诉他,这一产品只有30天期限,既能保值增值,又有良好流动性,想买房的时候可随时取出。 中介公司有哪些违规行为 在这两种情况下,中介公司有哪些违规行为呢?在第一种情况中,所谓的过桥资金来源并不明确。盈灿咨询副总经理于百程认为,如果这种所谓的放贷和过桥资金,仅为房产中介员工的个人行为,并非房产公司集体行为,那么资金来源是哪里?如果是房产公司直接放款给张先生,那么问题就更大了。因为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持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不能形成资金池。我国目前能够发放贷款的仅有商业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并没有发放贷款的资质。显然,这种挪用第三方支付渠道中的托管资金的行为并不合规。 在第二种理财产品销售的情况中,该房产中介所谓的金融理财产品都是以P2P形式存在的,本质上是P2P网络借贷,既非小额贷款,也不是标准化资管产品。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禁止P2P平台自融和推介融资项目、发放贷款、发售基金等产品。而李先生购买的所谓“某房宝”产品,很有可能是该中介涉嫌自融的产品。目前房产中介下属的担保公司所担保的项目均为该房产中介理财平台上的融资性项目,但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并不具有为融资项目提供担保的资质,因此也存在一定潜在风险。 目前比较安全的操作是,买卖双方可以直接拉着中介去任一银行做资金冻结,完成交易后由银行确认将首付转账到买家账号。也就是说,有金融服务需求直接找银行,尽量避免“享受”房产中介的金融服务,从而确保房款的安全和顺利过户。张品秋 中介回应 链家:已停止新房首付贷 对于首付贷,链家地产称,在二手房交易业务中一直没有首付贷服务。但在理财业务中,有一部分垫资产品,可用于首付,但这是“过桥”业务,不是首付贷。因为现在的二手房交易中,大部分是换房,如果一个客户先买后卖,首付可能会有困难,这时他可以把自己要卖的房子暂时抵押给链家,链家理财平台通过P2P业务为其提供短期周转资金。当有人买他的房子时,买方支付的房款即可帮解除抵押并偿还首付垫资,所以,这一业务一般周期很短,多在3个月以内,最长6个月,不是一些人理解的贷款时间很长的首付贷。此外,链家已于2月底停止了新房首付贷业务。截至2月底,新房信用贷(首付贷)累计发放了不到3个亿,目前在途余额1.2亿。 李海霞 D155 我爱我家:未涉足“首付贷” 针对我爱我家首付贷已经暂停的报道,今天上午,北京晚报记者向我爱我家进行求证,其品牌部经理孔丹表示,我爱我家集团总部和各城市公司总部,均未接到过媒体的相关采访,所以“经证实”一说有失偏颇。他表示,我爱我家从未涉足过“首付贷”业务,目前所开展的金融服务产品,都是为了促成经纪服务达成,满足卖房客户解抵押所提供的短期资金过桥服务,且都是与建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等有资质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的金融服务。 赵莹莹 J201 投诉渠道 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63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