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廖松杰,男,1956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原身份证住址是:广东省增城市荔城街廖村隔塘旧村10号,身份证号码:44012519560925245X,现租屋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湘江路164号,手机号码:13710569471。我要举报我们增城区人民政府和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以及我们廖隔塘村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他们全无党性原则,失去了公平正义,失去了天理良心,失去了法律尊严,官官勾结,疯狂贪腐,残酷欺压百姓,剥削人民,共同侵吞我的各项合理补偿款,而造成了我7宗冤案,3宗告尽广东的司法部门也无法解决,4宗还未得到合理的书面答复。而且我另外4宗都与我村委有关的事情,我在前几年上访时只因是与村委有关的事情确是被不明人士明打暗伤过多次,也可是与我村的黑恶势力有关,我报过多次案,只是富鹏派出所的姚烈桃同志到我家中了解过一次,最后也无下文了。 只因我的冤案发展连连不断,早已告到倾家荡产,10多年也无一宗得到合理解决,我在2018年3月中旬再到广东省信访局上访,经接访我的领导指点,叫我可以直接寄信给中央巡视组,还带我去把中央巡视组住广州的寄信地址和电话号码也抄记了,我于2018年3月31日寄了一份举报书给中央巡视组,随后又寄了一份给中央巡视组武在平领导同志收,和发了一份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在2018年4月12日接到了广州市纪委打来电话说已帮我转回了增城区纪委,最后在2018年5月7日先后也接到过广州市纪委用02083555345打过两次电话给我,也是说已帮我把举报资料转回了增城区纪委,最后在2018年5月14日我手机又接到了广州市纪委、监察委的一条信息,内容是说:我提交的材料他们已收悉,已帮我转回了增城区纪委处理(编号:穗纪信[2018]008572),随后我也接到过增城区纪委的一个电话。说已帮我转回了荔城街纪委。最后,我到过多次荔城街纪委以及打过多次电话给增城区纪委,我寄出举报书有近5个月,我就到增城区政府了解一下情况,增城区政府信访的领导就叫了一位律师跟我们座谈,对我说凡是案件被终结了的,你去那里都是没有告的了。最后,我只有打电话叫增城纪委领导到来,想问一下他何时出答复给我。当时我和我的代理人陈国祥在增城区见了纪委的领导,想了解我的案件情况时,在2018年8月29日的当天收到了增城区纪委的回复,只听那位领导说:“你廖松杰的案件我们不受理,你要告就到国务院去告吧”。最后在2018年9月13日才收到了荔城街纪委监察委的回复,简直是一个黑社会的所为,他们所作出的每一项事实都是丧尽天良的,全部都是官官相护,有意维护贪官,纵容黑恶,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部门的,所以我坚决不接受,当时我看了还与他们论理了一翻,他们叫我签名下去要送上上级部门的,我就说:“我签名一定要写多两句话在这份书面里,如果不准我写的,我就不签名”,最后两位领导才答应了,所以,如今荔城街纪检监察实名信访举报反馈意见表里的最后一页,我也写明了:我廖松杰坚决不接受荔城街这份弄虚作假的回复,我才签名并打了指模的。 我的答辩如下: 1、关于荔城街纪检监察部门给我的回复里说关于我被公路征收的事,我98平方的房屋是我1986年承包了荒山后第二年所建,1988年已正式办好了房产证,最后过了三年,即在1990年又建多了5间,因为那时我村大部分人建房屋都是不需办房产证的,所以我建多了5间是无办证件的,当时3间就租给了当地联益大份村的村民王强开小食店,另外2间租给联益谢屋村村民谢金湖开小卖部,自己用了3间房屋的,在丈量我们房屋地面积时,共为2.2亩,除了0.7亩建筑附着物计回了1.5亩青苗的,这个事实我村的全体干部和各合作社的社长及我的四户同案人也在场,他们也是最清楚的。但最后由于我村政府和荔城街政府大量造假证据和说假话,只判了我有房产证的98平方房屋,共为19.1万元,另外补偿了我3000元,应当是作为我办水电的费用,其他5间房屋及猪栏、鸡舍就根本一分钱也没有判回给我。但判了我98平方有房产证房屋的价钱真的不够我买回50平方建房屋的地皮。 说征用我的果园时是按当时的补偿标准对我进行补偿的,但那时增城政府2001年19号文件,关于荔枝果树的补偿是3.75万元一亩的,而荔城街和我村政府的黑恶势力补偿给我的每亩只得为2千多元,每亩相差近20倍,难道这叫按当时的标准补偿给我了吗?当时我村委的黑恶势力发第一份通知给我时,还写得真是强词夺理,写了为了本着照顾我廖松杰承包者利益出发,合共补偿给我的才只得7.1万元。 还说我对青苗补偿有异议才起诉他们政府,但我种有21年的荔枝果树补偿给我的只得为2千多元一亩,即每年只为130多元,我真的是每年投资出去的农药钱也拿不回来,又怎能接受呢? 还说在诉讼期间,荔城街道办曾与我廖松杰平等协商,于2009年7月2日达成庭外和解方案,也明确了青苗的补偿标准。后来,廖松杰又不同意调解,但完全也是弄虚作假的,事实在和解时增城政府还出动了由增城人民法院的两位庭长参加和解的,当时黄月荣和廖伟超两位庭长等20多位领导参加,叫我先签解决青苗的和解协议书,先解决了青苗,其他房屋家产附着物及其等等再当面核实的。所以,在2009年7月2日签好了解决青苗的和解协议书,并选择了我被公路征收剩下果场当中的5亩地青苗,作为法律依据解决我被公路征收的青苗。第二天荔城街政府出动有20人和我廖松杰自己一人到我果园丈量好了5亩地面积,随后也清点好了青苗,荔城街的领导和增城法院的廖伟超庭长等人也对我说好了任何一方也不能反悔的。第三天,荔城街政府就第一次反悔了,又要我陪他们再去重新丈量过,我不同意,增城法院的廖伟超庭长又压令我再和他们丈量多了一次,也对好了数,第三次荔城街政府又反悔,又说丈量错了,又要我陪他们去丈量,我只是说叫法官到来一起丈量为我们做个证吧。最后增城法院的廖伟超庭长只是说了一句:“一次又一次都是你们荔城街政府反悔,叫我们怎样参与和解呢?”此后,增城法院两位庭长再也没有参加过调解了。过了近一个月,荔城街政府的领导即在判决书里做代理人的尹中威又叫我到去和解,叫我按和解时清点了5亩地青苗的8页纸清单四舍五入按2001年19号文的法规来计算,还拿了一页纸计算了做样版,即如我的荔枝树冠在3.5公尺以上的可以按4公尺计算,但3.4公尺以下的只能计回2公尺给我,但我实在是无法接受他们那些反人类的四舍五入,他们就不与我和解了,难道这样就叫是我廖松杰不同意调解了吗? 还说建议叫我尽快收齐补偿款,以便了结案件,但我坚决不同意消案,因为我实在太冤枉,他们就不支钱给我,最后我只有到处流浪乞讨,当中一次我在广州流浪乞讨时是增城政府把我接回来,才答应帮我解决生活费的。另外,我每收一次钱都要经过村政府申请,由荔城街批复,签好预支款的单据,再过几天最少都要花几十元的电话费及其他费用才可以收到钱的。还说我如今只剩下有3061.26元在我村委帐户里,真的是假话连天。为什么2016年底,就凭我村政府和荔城街政府的领导,说了一声,你廖松杰已经没有钱了,你案件全部钱支齐给你了,而且你也支多了几千元去了。就这样,一年多经我数10次的要求也是一分钱都没有支过给我。直到2018年4月18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组第25组到来增城区荔城街政府正式挂牌,接访群众时,我亲自递交我几宗这冤案的一切真实资料,也和巡视组姓谢的领导说明了一切事实和理由,我还叫他一定要调查我的证人及当地村民才可解决我的冤案,还一次又一次叫巡视组的领导叫荔城街政府和我村政府预支些钱给我做生活费,但一次又一次都无法拿到,最后第5次我和我村的廖德权即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过庭,为我作过证的证人,又去找巡视组的领导,但姓谢的领导对我像仇人一样也是不理,我只有拿摄像机影他的相,他就叫人把我摄像机没收,还叫了一大班干警冲上来把我围住,我只是说我不是来无理取闹,我也不是来倒乱,我实在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10多年来无家可归,天天只有流浪和乞讨,我还有很多钱在政府,难道我来要求预支一些钱做生活费都是犯罪吗?最后,增城政府才说我还有7千元,才答应了预支5千元给我。最后,在荔城街纪检监察委即将出回复给我的前4天,我村委一次又一次打电话叫我回去签一条名就可以收3千多元了,我说现时没有时间,我村委领导就说,如今我们已把钱转回你的帐号了。为何如今我又变了有8千多元呢?荔城街政府和我村政府那些贪官污吏是否有意想把我活活饿死呢?一年多来若非是增城那些有良心的人民和亲友支助一下,我也许早已饿死在街头。最明显的是,我和第六合作社廖文添承包了的荒地上由我开发和种植的果树,在未清点过任何一棵青苗时就被增城政府和廖隔塘村委的黑恶势力带领大队的警匪去把我打伤捉走,就把我的果树强行毁灭了。到法院时,由于荔城街政府和我村政府的黑恶势力尽力为我做假证,说假话,说我那些全部是小杂苗,还说是蕉苗和石榴苗,结果法院判了只得2.1万元。但如今我村委的黑恶势力扣回了我2.9万多元去了,我投资办了近10年的果园,自己一分钱也未能得到,还要赔偿8千元给他们,难道这样还算公平吗?另外,我村承包了瓦地山的荒地给我办果园,途中征收是我和村委对半分成的,分明是3.4亩的,为何我村委的领导到法院造假证说我的实际是2.8亩,还说我的是以小苗为主。既然我村委的领导明知道判多的钱都是我和他们对半分成的,为何他们还去为我说假话,造假证,说我的果园实际是2.8亩,还说我的果树都是以小苗为主呢?难道我村委的干部真的患了痴呆症吗?事实我的果树大部分都有几公尺大,当地是任何村民也可以为我作证的,最后村委和我分钱时为何他们也知道按3.4亩和我分成呢?到底又是谁指使我村委的黑恶势力为我造假证的呢?这样残酷的现实,只为一次公路征收,令到我这永远也无法挽回的家庭和人生悲剧,都是由我村政府和荔城街政府的部分贪官和黑恶势力所造成的。 还说不存在征收我廖松杰房屋、树木赔偿不合理的问题,但我果园当中同一片地内同一类型的果树都是由我承包和亲手所种的,我转包了给朋友王礼良山顶那部分差的果树也是我代他清点清楚,我为他签名和打指模,并由我代他收齐了青苗款的却每亩为53300多元,我廖松杰自己山下那些比较好的只清点了半天,即只清点了一部分果树就被打伤捉走强行毁灭的,每亩只判得为1.1万元,而且多次加大的面积也未计,难道这样的判决还算公平吗?难道我0.7亩的建筑附着物当中也有98平方有房产证的房屋被半夜毁灭了,判回的不够我买50平方建房屋的地皮,都算公平吗?难道我房屋内的家产被半夜毁灭了,就凭我村政府的贪官污吏造假证说我房屋被推倒前一年我就不在那里住,早已把家产搬走了,结果真的一分钱家产也没有判回给我,又算是公平吗?事实就是我举报那位荔城街的陈希主任在2008年农历2月初也亲自到过我家中看见过我一切家产及家用电器,我还请求陈希主任叫人帮我把家产安置好,当时陈希主任也立即叫了我村的干部廖伯桂帮我把我的家产安置好的,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另外在2008年农历正月十六,我村第七合作社的正社长廖桥高也是党员干部,也亲自到过我家中,看见过我的一切家产及家用电器确实在我家里,到我的案件在中院上诉时,他也认为确是枉法裁判,所以也为我写了证人证言书,送上过广州市中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外,关于我被公路征收荔城政府侵权打伤我的事,那时我天天睡床不起,脸黄饥瘦,如果不是当地村民的开解和送药来搭救,我也可早已是家破人亡,而且在2008年2月我到医院看伤出来时,我的一位证人名叫廖锦东在增城人民医院门口对面那里也看见过我的双手又红又肿,他也出过庭为我作过证的。我在2007年11月上访时,荔城街政府刘荣照书记和增城区人民政府的黄伟雄科长及广州市人民政府三级部门的领导对我说过关于我被打伤的事,增城政府已答应了帮我加入特困低保的,加了11年多,在2018年5月左右,即我到了62岁成了无依无靠孤寡老人的时候才为我办好了。 2、关于我举报荔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陈希贪污我廖松杰2万元生活费的问题。我在未出判决书前确是签过两次2万元的单据给陈希主任,一次是把我果树、房屋、家产尽毁灭的时候,我收到了2万元。第二次是我案件在一审法院时我又签过一次2万元预支单据给陈希主任的,也是他写好字叫我签名的单据,过了10天都没有钱给我,我只有打电话给陈希主任说这2万元我签了名字的没有钱给我,你们就应当要把我签字的单据归还给我。当时陈希主任只是说如今单据遗失了,最后我又再打过电话给他,他就说遗失了无办法。第三次我就到了荔城街在镇政府三楼找到了陈希主任,也是要求他把我签了名字打了指模的清单归还给我。陈希主任就说了一声,廖松杰你为什么还未死的呢?死了就什么事都了啦,就不要告政府了。另外一次,我就和我的表姐,到了荔城街镇政府,见到了陈希主任,我就再次要求陈希主任把我签了名字,打了指模的2万元清单归还给我,他就说已把那条清单交给了你们村委会的,你去找村委会找吧。我也找过近年挂我村的干部李海驱要求他们叫村委和我对数,但他们也是不理。在2018年4月19日,广州市巡察组在荔城街镇政府接访我时,我也提出过这样的事,我还把寄给中央巡视组的书信亲手递交过巡视组姓谢的组长,当天也看见了陈希主任,我还叫陈希主任到来巡视组接访群众办公室这里,我们双方对证一下2万元清单没有给钱我的事,陈希主任只是说,我没有时间。直到最后,荔城街纪检监察委在2008年9月13日出回复给我的当天,我也叫了他们两位领导要把陈希主任马上叫到来,我们双方对证,想要求他把我签了2万元的单据归还给我,但也被纪委两位领导拒绝了。事实这位陈希主任也是在荔城街镇政府办公,只需2分钟就能把他叫来的,为何两位领导都拒绝我的要求呢? 3、关于我1986年12月承包了我本村那座名为鸡化石山的200亩林木的事,完全也是弄虚作假的,确是由我自找种苗亲手所种的。艰苦创业管理了20年并交了20年租金,在2004年我正要收益再种回一批小树苗,按合同的约定交回甲方时,确实是增城政府不准我收益还以帮我加入了广州市生态公益林为名就征收去了,我由2004年6月起,在广东省市各部门上访途中在增城林业局上访时,得到领导说明并用了一页纸写明了我的林木是由1999年加入了广州市生态公益林的,至2016年合共是8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林业局的领导还用纸条写了一份由1999年加入到我上访那天止,各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价目给我,如今原件还在,实际我是8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但他只给了我两年,共为4300元,都是我合同期满后的第二年给我的。这样的补偿款也被侵吞有6年去了。为何我当时叫村委协商解决,我村的贪官污吏总是说一定要等合同期满才与我协商,到了我合同期满后,我村的贪官污吏就对我说,合同期满就是终止,如今根本不关你廖松杰的事。另外,我在荔城街上访,当时领导说一个月给我书面答复,我上访一年又一年,每一个月去问他们,都说这个月底给你书面答复,一直等了6年多,等到我合同期满后的第四年才出书面答复给我。叫我可以找村委会协商。我就因林木这事当时也到过增城法院立案,法院领导就说没有三级政府部门的上访回复,他们是不立案的,得到第一次出回复时已是我合同期满的第4年,法院就裁定不受理驳回终结,我再次重新起诉时,写明了目前我200亩林木还是完整无损,还有司法所的合同书一式五份的,而且我还递交了林木的真实照片,怎能说我没依据呢?随后法院作出裁决时,就说我的合同已过期,又是不受理。随后我的林木就无缘无故长期有人在夜间和早上7点前把我的林木砍死,如今只剩下40%的林木也没有了,全部都是丢放在山上腐烂了。我报过案,也没有人理。 在我寄信给中央巡视组5个月后,收到的回复只是建议我廖松杰与廖隔塘村委会协商解决,难道我找村委协商可以解决问题,我还需上访上告10年多吗?我总投资应当有8万元,告官也花有10多万元,才告回了4千多元,是否合理吗? 4、关于我廖松杰潭面山果树因被供电部门砍死果树没有赔偿的事,我曾找供电所和供电局部门有10多次,最终得到丘剑鸣所长的口头答复说如今凡是线路底下砍死的果树,无论是线路先安装还是果树先种植,被砍死的是一律不予赔偿的。最后我只有上访,在上访途中领导又叫我去报案,收到派出所的答复就说供电部门不接受他们的调查,最后收到荔城街的答复,还更弄虚作假,竟然说供电部门曾与我协商,也达成了共识,还说我已收齐了供电部门的钱才砍我果树的。我起诉就是不受理,我上诉也驳回终结了。如今我在中央巡视组举报书里举报这样的事情,得到的回复也是指我直接到供电部门反映,难道我去供电部门反映可以解决问题的还需立案花2万多元去告官呢?一分钱也没有告回来。 目前,我们增城政府由下到上简直就是腐败成风。根据我的7宗冤案的亲身经历,我在10多年来所收到增城无论是公路局、国土局、纪委、人大、法院和荔城街镇政府及我村委会,近百份全部都是弄虚作假、相互推诿的回复和伪造的证据,以及枉法裁判。最为愤恨的是我寄出的有30份举报资料到中央各级部门,得到的只是在2016年9月荔城街政府叫我和我的证人廖浩清到过一次我们村委,由荔城街武装部长李海驱主持,政府也来了几个人,还有录音、录像,我村委的领导以大声压倒一切的态度为我造假证、说假话,最为假得丧尽天良的是,那次省级S119公路征收,分明只帮我清点了半天青苗,我村委的领导竟然说在2007年10月一共帮我清点了10天的青苗。那些录像资料应当送上了上级,最后就全无音讯了。第二次是在2018年4月9日,又是荔城街的领导叫我和我的代理人陈国祥回了一次我村委,又是荔城街的武装部长李海驱主持,荔城政府也来了有6个人,我村政府5个人,他们也是有录音、录像,我村的领导也是失去了天理良心以大声压倒一切这样为我造假证,当时我忍无可忍,骂到我村委干部哑口无言,最后也可他们把当天的录音录像送上了上级部门,最后也是全无音讯。难怪我一次又一次听到过增城区政府和荔城街政府的领导说,任由你廖松杰去那里告都是属地管理,我们不理,任你去告吧。原来我们增城政府就是这样维稳的,难怪我为增城人民报道过一宗又一宗有关政府欺压百姓强行征地的案件都没有一宗能得到有合理解决的。 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请求中央第八巡视组领导同志严查腐败,扫除黑恶,把那些残酷的黑恶势力和造假证的害群之马一查到底,绳之于法,还我一个公道。 此致 中央第八巡视组 举报人:廖松杰 2018年9月25日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