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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增城市廖松杰再次血泪举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6-09
尊敬的中纪委王岐山书记:
   您好!
   我要举报我们广东省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贪官污吏腐败不得民心。
   我是廖松杰,男,1956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原身份证住址是广东省增城市荔城街廖村隔塘旧村10号,身份证号码:44012519560925245X,现租屋通信地址是:增城区荔城街湘江路164号,手机号码:13710569471,我们增城(原来是增城市,于2015年划为增城区的),我应当算得上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地方贪官污吏欺压和剥削得最悲惨的第一人。我的简历是:自学校毕业出来,曾任廖隔塘村第七合作社的记工员,财务、会计、正社长等职务,也是共青团员及廖隔塘村的武装民兵和青年特击手,随后又加入了增城工农科技协会。经考核又正式成了增城工农科技协会的会员,并领有毕业证书,我只为创业,晚年成家,婚后未育,只因公路征收就被增城政府逼到了妻离家破,事情是这样。我于1986年为了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同一天承包了本村的两座荒山共为350亩造林种果,历经20多年流血流汗的艰苦创业,事业有成时无辜换来了血本无归和妻离家破以及得到了五宗都是中国有史以来被地方贪官欺压和剥削而造成的告官冤案。直沦落到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悲惨的五保户。我在上访上告途中,历经一次又一次被不明人士的明打暗伤,受尽那些办事人员的种种威逼、恐吓和侮辱,真的不知流尽了多少血和泪,9年多来,无家可归,物业荒废,四处流浪,苦度晚年。靠的是亲友支助,乞讨为生。如今的我还是住在第五次租住的那间只得10多平方的破烂房屋中,就是增城区荔城街湘江路164号,每个月还要交570元的屋租和水电,每到下大雨,屋内最小也有近10处地方漏水的,真的是民不聊生啊!
只因我们广东省地方官黑暗,司法腐败,他们那些无良的贪官污吏全无党性原则,丢弃正道,忘却理智,失去了公平正义,失去了天理良心,失去了法律尊严,官官勾结,疯狂贪腐,残酷欺压百姓,祸害社会,而造成了我们这些弱小群体民不聊生,苦不堪言。
   根据我廖松杰三宗已被终结了的冤案,分别为4年、9年和12年多的案件也无法解决,共合法财产为35.4亩果树,0.7亩的建筑附着物,当中还有98平方有房产证的宅基地房屋和一切家产。以及我一宗是200亩林木被征收和另外一宗是我种有27年的荔枝果树被供电线路砍死很多果树的案件,我这么多的财产,两次告尽广东,合共只告回了60多万元,合共造成了我直接的经济损失按我们广东省的补偿法规计算,确是损失近700万元。另外,我还有两宗就是近年发生的冤案,合共为五宗冤案。
下面是我五宗冤案的历程:
   1、我第一宗冤案是:我于1986年承包了我村的一座名为潭面山的150亩荒山,我种植了有100亩荔枝果树,于2007年因广东省级S119公路扩建征收。在2007年8月24日,我们增城政府和我村政府的贪官污吏到我住处正式对我口头通知说:“今次省道征收土地和青苗每亩最高为5000元的补偿价,青苗最高每亩为2800元,房屋每平方为250元,附着物无补偿”,还压令我要在6天内要我把自己种有21年的大荔枝果树和附着物全部自行清理完,如6天内不自行清理完就全部当无主处理。第二天,即2007年8月25日,我只有到增城市人民政府上访,当天,黄伟雄科长接访了我,随后我也到过广东省市等多个部门上访,但得到的就是在未与我核实好面积和未与我清点过任何一棵青苗的前提下,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就真的动用铲车和勾机把我的果树当无主处理,强行毁灭了有一大片,最后经我与他们拼命相争才制止下来,我只有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领导就发给我一份书信,叫我带回交给了增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姚国昌局长,但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就压令我村委会的贪官污吏在2007年10月30日下午5点半钟到我住处实行违约合同,发了一份通知给我,说由2007年11月1日起提前收回我被公路征收的承包地。第二天,即2007年10月31日早上,我只有再到增城市人民政府上访。但得到的就是,在当天下午,我们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和公路局、建设局、国土局,以及我村委近20名领导到我果园帮我清点了半天青苗,即我自己大果园里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果树,负责清点青苗的领导王国峰就叫我在当天清点青苗的清单上签下名字和打下指模去,但我认为既未有清点完,也没有和我对过数,我就坚决不同意签名,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和我村委的贪官污吏就又威逼又欺骗对我说,如果你廖松杰不签下名字和打下指模在今天清点青苗的清单上,我们就把清点了青苗的清单全部撕烂,再也不和你清点青苗,一样把你的青苗强行毁灭,只要你廖松杰合作一下签下名字和打下指模来这清单上的,我们就一定和你全部青苗清点好,一天清点不完,10天都要和你清点完和对好数才开工,最后我才答应了他们,才签了一条名字和打了一个指模在当天清点青苗的清单上。荔城街政府就复印了一份给我,怎知增城政府骗我签下名字去了,他们连夜电话联系,纠集了大队的贪官污吏和黑恶势力及警力有200人,就按我村委发通知给我写明的日期就是在2007年11月1日早上,我刚起床还未开门,我们增城政府那些惨无人道的贪官污吏就到我果园强行开工毁灭我的果树了,当时我果园的三个大公路口还有大量警力把守,当时我只有苦苦要求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一定要帮我把三个果园全部青苗清点好,附着物也要清点好才开工,那时出现有几十名便衣警察在我身前身后把我围住, 但荔城镇的张华义镇长等贪官污吏就马上下令强行开工,毁灭我的果树,那时我只有拼命与他们相争,最终被他们打伤再由16名警力把我捉走了,就把我和另外三户同案人合作的共为三个果园的35.4亩果树和山上一间放杂物的库房也毁灭了。最后在一天夜间,我们增城政府又派了一帮黑暗势力把我的98平方宅基地房屋和家产以及一切附着物也毁灭了。
   我和几户同案的受害人只有在广东省市等各级政府部门上访有数百次,历时一年多,才得到了增城市荔城街道和增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弄虚作假回复,才可以进入了法律途径,怎知我们增城各级政府部门做出了有30份全部都是丧尽天良的假证据和弄虚作假的答辩状。我的案件在一审法院的第一次庭审时,我一共有4户同案人和律师,还有两家媒体,共为4位记者参加,正当记者要采访拍照时,却被主审的金霞法官完全拒绝了,还说你们要采访就出去,当时一家媒体认为不是阳光审案的,一下子就走了,当天开庭,我们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尽说假话,实际那次公路征收毁灭我的果树在我未告上广东省人民政府时,我村委从未提出过要提前收回我的承包地,但我们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造假证,竟然说我的案件是合同终止后才产生的补偿争议。实际只帮我清点了半天青苗,我们增城政府和我村委会的贪官污吏竟然说一连帮我清点了有10天的青苗。实际真正帮我丈量和清点青苗的也不到100棵果树,增城政府和我村委会的贪官污吏竟然说每棵青苗都已经帮我丈量得清清楚楚。分明增城政府是半夜把我的房屋家产毁灭了,那些贪官污吏还说我房屋被推倒前一年我就不在那里住,还说我没有家产的。但确是有党员干部在2008年正月十六还亲自到过我家里看过我的一切家产确是完整无损还在我家中,还为我写了证人、证言书,送上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怎能说我房屋被推倒前一年我就不在那里住,说我早已把一切家产搬走了呢?可惜我们广东省那些黑暗和腐败的司法部门把那些贪官污吏说的假话就全部都认定是事实,更可惜的是一审法院根本没有我和同案人及证人说真理的权利。最为假得令人震惊的是我拿了广东新闻电视台为我报道的新闻在法院播出时,一位是增城市国土局的公务员是用地科的主任,增城政府出庭的人竟然说是增城国土局刚请来做杂工的,另外一位是增城市荔城镇的镇委书记阮计昌,但增城政府出庭的领导竟然说是荔城镇政府刚请来做临时工的。途中,我们增城政府曾骗我私自和解过一次,当时有荔城街的镇委正书记刘荣照和附城片的尹中威片长以及增城法院的廖伟超庭长与我面谈了一下,后来增城政府和增城法院共有两位庭长和镇委书记以及镇长、主任、片长等20名领导参加,当时他们骗我先签解决我被公路征收青苗的和解协议书,先解决好青苗,其他房屋家产附着物再当面核实解决的,所以我们在2009年7月2日签好了先解决青苗的和解协议书,共同选择了我被公路征收剩下果场当中的5亩地青苗,作为法律依据解决我被公路征收的青苗。怎知我们增城政府明知已骗我签了和解协议书只得青苗一样,房屋和家产附着物是没有签在和解协议书里面的,所以我们增城政府就一次又一次都以无法准确丈量面积为由,有意不与我和解了,最后我们增城政府只提出叫我一口价,给我150万元,但我认为按和解协议书还是按那户清点清楚青苗的同案人黄礼良的补偿标准就是青苗一样,我的补偿金也不止150多万元,我98平方有房产证的宅基地房屋和家产以及0.7亩的建筑附着物等等的财产就完全没有了,所以我才拒绝接受,后来法官就把我们共同叫到法院,法官问我们增城政府的领导和解时最多给我廖松杰多少钱,增城政府的领导就说我们如今给廖松杰的最多为130万元,但我认为更加少了,所以我与他们争执了一分钟,增城政府领导就说如今我们给廖松杰的最多不超100万元,最后争执了有3分钟,增城政府领导就说,如今我们给廖松杰的最多不超70万元,结果我的2号案件一审法院历时17个多月作出枉法裁判时,只判了街道是违法,判了我们四户同案人的案件真的不超70万,只得65万多元。这样的事实分明就是官官相护,权大于法。最为不公平的是判了我转包给我朋友黄礼良的果树青苗,是由我承包而且亲手所种的也是同一块地内同一类型的果树,也是由我和增城政府人员为他清点清楚的,每亩就判决为5.3333万元,而判了我自己那些比较好的果树只清点了一部分,其他未清点清楚就被强行毁灭的果树每亩只得为1.1万元,我们两者之间的青苗每亩相差4万多元的价值。我就是几十亩荔枝果树按同案人的标准还是按增城政府和我双方达成的补偿标准,我就是青苗一样都少了有100多万元。我98平方有房产证的宅基地房屋,只判得为19.1万元,但在2010年3月出判决书时,19.1万元也不够我在那里路边买回50平方建房屋的地皮,我实是无法接受。我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切人证、物证的证据,并有8位有正义感的村民出过庭,为我作过证,最后审理我案件的主审法官张尚清庭长也亲自到来调查我的果园,在众多的村民及我的证人和同案人面前还亲口表态过,关于青苗只能按增城政府和我廖松杰双方达成的补偿标准执行解决的。但过了近一年,最终也被驳回和终结了,申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也被驳回和终结了。另有法律人士认为我的案件确是个大冤案,再次为我起诉和申诉,最终一样被广东省各级司法部门也是裁定不受理和终结了,最后我亲手递交冤案材料给广东省纪委的两位重要领导,很快他们为我转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得到的也是不受理的通知书,最后广东省纪委的领导又把我的案件资料转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最终也是不受理。最后经我数十次要求广东省纪委的领导,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压力太大,我们也是无办法。
   我们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克扣我们的公路征收补偿款确是腐败不得民心,第一次把我果树毁灭了有一大片,我告上广东省人民政府后,我们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才压令我村委的贪官污吏在2007年10月17日才发第一份通知给我还写得明明白白,为了本着照顾我承包者利益出发,才补偿到为7.1万元就把我的几十亩果树毁灭了。南方农村报新闻曝光后,才提升到21万元,广东新闻台电视曝光后,再提高到28万元,一审法院历时17个多月才作出枉法判决时,才升到为65万多元。为何一次公路征收会有这么多补偿标准呢?到底是谁指使荔城街道违法征地的呢?另外,既然增城政府补偿给了我村委会实际是1566460元的公路征收补偿款,但为何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和我村委会的贪官污吏在补偿协议书里公开让我们群众知道的却只得150450元?明的与暗的相差140万多元来欺骗群众,这样的腐败事实如果不是因我告官由法院调查出来,是永远也没有任何群众知道。而且当时我们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还指使我村委的贪官污吏向我们全村的群众大力宣扬,说我廖松杰漫天要价,给了他7万多元还不够,还想连我村委会的7万多元都想侵吞,使到我村大部分群众都骂我太不讲道理,太野蛮,想侵吞我村集体的利益。他们官官勾结欺骗群众的腐败事实到底又是谁指使的呢?在那段省级S119公路扩建当中一共涉及到一个增江街道和一个荔城街道,共有千户以上的村民,除了小部分有权势的大户人家,每亩青苗补偿为4-6万元,其它全部都是每亩青苗只为1000至2000多元的补偿。凡是不服这个苛刻而缺德的征收补偿价而上访的人,一律被增城政府以各种欺压的手段把他的家人及亲人,即凡是在增城单位职业工作的人,一律要做通被公路征收人的思想工作,签下名去接受土地和青苗每亩5000元这样的补偿价,否则地位不保,一律开除工作,也不知有多少人确是血本无归,为了讨回公道而到增城市人民政府上访,他的家人及亲人也被开除了工作。就因这样我才被逼到妻离家破的,因为我的爱人家中也有三位亲人是在增城政府部门工作的,而且我爱人本人也是一位车间主任,所以才被逼到要夫妻两分离的。还有与我果园相连的增江街联益大份村,即也有三位村民名叫王立兵、王玉朱、王新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过庭为我作过证的村庄,一样被增城政府出动大队警力强行把人捉走才开工,也有村民无辜被关进了黑监狱,另外,我廖松杰还有一位亲人,是增江街白湖村庄的,名叫尹陈满,也是和我们一样在2007年被那条省级S119公路征收了,按法规应得是16万多元的价值,但增城政府一样强行把他的果树财产毁灭了,最后只给了他7000多元的补偿款,他上访尽增城的各级政府部门,得到的都是弄虚作假的回复,也说成是合理。最后上 访到广州市人民政府,也有3年多了,只是近来在2017年1月9日才收到了又是转回增城由街道再给他的书面回复,就是指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难道这次省级S119公路征收没有增城人民政府的指令,下级两个街道敢做这样违法乱纪的事呢?难道如今才指我的亲人尹陈满到法院去起诉还未过期吗?
   我在广东省投递及邮寄出数百份申诉及求救书信给广东省各级部门的领导也毫无回音,我只有向中央各部门及领导寄出有近20份书信和举报书求救,但也没有半点效应。在我写书信寄给中央各部门时,我和我的一位证人名叫廖浩清在增城邮电局寄信时,只听领导说广东的部门可以寄,但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人民政府以及国家信访局五个部门一律是不可以寄的,整个广州地区也是一样封住不准寄的。最后我出示了新闻工作证,增城邮电局才为我寄信到中央各级部门,但不知你们能否收到我写的真实举报书呢? 
还有更离奇的是我的案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时,一审的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在2012年8月叫我们到去重审一次,2012年9月也叫我们到去重审一次,主审的金霞法官还装模作样叫我看清楚他们打字的笔录书,那一句话事实打错了的,都叫我修改好,还修改到晚上6点多钟,等我签了名字,他才下班,2012年10月16日又叫我们到去由正院长吴振主和副院长潘小登以及主审的金霞法官亲自接访了我和同案人一次,还叫我提出过诉求,并亲口表态,要依法合理解决我的案件,一共叫我签过三次笔录书,也可送上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最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把我的案件驳回和终结了。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重审两次及院长接访一次,叫我签过三次笔录书的事情,连口头答复一句也没有了。
正当我的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重审以及中纪委领导在增城亲自接访过我期间,我们增城法院信访的领导梁士保就打电话给我,叫我和我的同案人廖文添以及我的证人廖浩清在2013年5月29日拿了我被公路征收的证据材料到去,由增城法院纪检组的刘海中组长和卢尚志庭长及陈有、梁士保等人接谈了我们半天有关我被公路征收的事,还表态在15天内下发到荔城街,叫荔城街与我协商解决的,并叫我在当天谈话的笔录书里签了名字打了指模,但最后中院又驳回了,增城法院也是口头答复一句也没有了。
   后来我叫人把我三宗冤案的事实资料送上北京后,只得到了一份增城国土局又是不受理的复函和收到过国家信访局的一条手机信息,就是指我走法律途径,以及得到了增城区荔城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办公室301号房黄海峰领导叫我等人到去递交了三宗冤案的证据资料,了解清楚我的事实后,还亲口表态,叫我廖松杰放心,如今已有人跟踪我廖松杰案件的,在一到两个星期内就会有人找我廖松杰解决三宗冤案的,但最后也没有下文了。
在2015年6月,我花有2000多元还到过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中央的第一巡回法庭,想递交材料申诉,但第一道关的三位法官审查过我案件资料后,也认为可以受理;第二道关两位法官也审查过我案件的资料,也认为可以受理;并把我的两宗大冤案的资料输入电脑里,第三道关是巡回法庭的第三号房接访室的法官,看了我的案件三分钟后就给我们增城政府打了一个电话谈了两分钟,最后就只是对我说,廖松杰你回去,我们是绝对不会受理你案件的,就把我赶走了。到底在电话上我们增城政府又跟巡回法庭三号接访室的法官说过什么话呢?
   在2016年6月,另有两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廖松杰等人的案件确是个大冤案,也为我写了申诉书,于2016年6月27日只有和我等人一起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当天接访我等三人的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室三号房的法官,我和两位法律人士拿出了一切证据资料让法官了解清楚我被公路征收案件的事实后,法官认为确是冤案,就对我们说,为什么当时在我们这里申诉不递交这些证据资料上呢,如今申诉期已过,我们是不受理的。最后我拿出以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时递交过的人证物证资料回执与他论理,说明了以上我的一切证据都有送上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事实。但三号信访室的法官只是说,就算是错了,我们出过裁定的也是有权不再受理的。
   在2016年6月27日的当天下午,我和两位法律人士只有抱着一线希望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那天接访不同以前在一间小小的信访室里,而是在广东省检察院的信访大厅里,但到了接访我们时,检察官了解清楚我被公路征收案件的事实后,只是说,为何你这些证据以前不递交上呢?如今申诉期已过,我们是不受理的。我就拿出了我以前递交过的一切证据和资料以及我和增城政府双方达成的补偿标准和检察官论理,那时检察官只是说,就算怎样我们出过裁定,我们也是有权不再受理的。
   2、我第二宗案件是:关于我也是1986年12月承包了我本村那座名为鸡化石山的200亩荒山自己亲手种植了200亩林木的冤案,确实是由我自己承包也是经过司法所签订合同一式五份的,而且是我和我村的廖国洪和廖锦韩天天到别人村庄的大山林里找到了种苗自己亲手所种植的,艰苦创业管理了20年并交了20年租金,在2004年我正要收益再种回一批小树苗,按合同的约定交回甲方时,确实是增城政府不准我收益还以帮我加入广州市生态公益林为名就征收去了,我由2004年6月起,在广东省市各部门上访途中在增城林业局上访时,得到领导说明并用了一页纸写明了我的林木是由1999年加入了广州市生态公益林的,至2016年合共是8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最后我上访了4年,即到我合同期满后的第二年增城政府才给了我两年共为4300元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其他6年的补偿款就去向不明了。关于此事,早有南方农村报记者到来调查为我报道过,和其他媒体也为我报道过,我上访了有6年多,即2010年才收到了荔城街政府和增城政府的回复,建议我走法律途径,最后又收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回复,还更丧尽天良,回复还说增城政府的复查意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还指明叫各级行政机关等部门不再受理我的案件,结果我第一次告尽广东的司法都说我没有依据,就裁定不受理和驳回终结了。我第二次在2014年重新起诉时,我也写明了我的合同是经过公正处签定的,而且我的林木还是完整无损,怎能说我没有依据呢?但一审的增城法院就说他们出过裁定的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增城政府还实行对我的200亩林木大面积毁林,一年左右,就把我那些大棵的林木砍掉了一大批,如今致使我的200亩林木的数目只剩下了一半也不到,最后我申诉到广州市中院,中院出的裁定就说我起诉期已过,就是裁定不受理,但我林木的案件第一次上诉到中院早已被驳回过一次,为何以前又不说我的案件已过期呢?而且我们广东的行政案件没有三级政府部门的回复是不能立案的,等到我的林木上访有6年后才出书面回复给我,即我合同期满后的第4年才出书面给我,又那有不过期之理呢?我上访上告了有12年多,确实花有10多万元,只告回了4300元。请问还有人认为不冤枉呢?
  3、第三宗冤案是:2014年,我被增城供电部门后来安装了线路底下砍死很多种有27年的大荔枝果树,也损失有几万元的价值,在这四年来的报案、上访、上告也花了有2万多元,在未作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案件也被终结了。难道我一宗又一宗血本无归的冤案法院这样的判决都算公平吗?我一宗又一宗的冤案每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总是驳回和终结的。根据不少的冤民向我报料反映也是如此。当然,我们增城区人民法院也是黑暗无比的,因为我三宗告尽了广东也无法解决的冤案,增城法院确是从未受理过我的案件,每次递交上诉资料总是裁定不受理几个字。
  4、第四宗冤案是:我另一个名叫瓦地山的果园不知由何时起又被毁灭了有10多亩果树,如今转包了给别人在2016年10月左右已种满了那些全部都是20公分左右的桉树,我在2016年8月7日到过一次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被领导拒绝接访后我再也没有去上访了,因为我告官已花到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但近来我只听过多次有增城人民和我说过,说我近来又收到了有20万的征收青苗补偿款,但我确是从未收过近来征收补偿青苗款的任何一分钱。
  5、第五宗冤案是:我于1986年承包了我村潭面山合同期满所种的荔枝果树,按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各得50%分成长期归双方所有的案件,我由2016年12月尾已向村政府先后也在增城区荔城街镇政府和增城区人民政府上访,要求协调解决合同期满荔枝果树分成的问题,直到如今的2017年6月8日也未得到合理的解决,并且发生过四次激烈的争执,我村委会一定要我和他们变更原来公正处签定的合同,才分成一半果树给我,我不与他们变更原公证处的合同,我村委会就把我的全部果树没收去了,村委的领导多次对我说,如今的荔枝果树,你廖松杰不要去管理,全部我们已经没收回村委会了,但荔城街政府的领导就知法犯法,不作出公正的决定,出回复给我,叫我走法律途径,村委会还叫了几名领导签了名字,一定要强逼我变更合同,为此,我在本增城咨询过公正处、司法局、法院等各部门以及广州市的法律人士,都认为这公正处的合同只要一方不同意变更的,是任何一方也不能强迫他人变更的。但在这么长的时间来,我由荔枝未出花时到如今荔枝果也成熟了,合同纠纷的问题也未得到任何解决,确是太冤枉。
   如今的我,因被地方官的种种欺压和剥削,我已沦落成了中国史上最冤惨的五保户,前几个月已逼到我正式填了表,签了字,为我办了五保户证件,只因我在这十多年来的告官,确是花钱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连吃饭及租屋住的钱也没有了。如果我不签字办这五保户证的,只怕难以生存。我几宗冤案的家产合共只判得为65万多元,还被荔城街和我村委会的贪官污吏这样克扣,那样克扣,使我的钱也是去向不明,他们说我没有钱了,就是不给钱我做生活费。在这几个月来,我也无法拿到任何一分钱青苗补偿预支款做生活费,最为令我不明的几样事实就是我的青苗补偿款的事,我的青苗补偿款合共每亩只判得1.1万元,但第一件是我村第六合作社的土地款和另外一个村庄个人的坟墓迁移补偿款的几万元,确是不应该在我青苗款里克扣去的。第二件是我每次预支青苗补偿款,荔城街政府和我村政府都要我先签字和打指模过三四天后才给我的,但在一审法院未出判决书前,荔城街的领导陈希主任叫我签了一份预支青苗款的单据,是预支2万元给我的,但我签了名字和打了指模。过了十天也没有预支给我,最后我多次要求陈希主任归还那份单据给我,他只是说遗失了。第三次是在2016年4月,我和我的证人廖浩清到我村委签字收青苗预支款做生活费时,我村的书记廖荣威亲口对我廖松杰说过,你廖松杰的补偿款还有2.9万元,如今预支1.5万元给你,还只剩下1.4万元。最后,廖浩清和我到村委只收到过一次3千元,一次2千元的,合共为5千元,最后,我村的书记就对我说廖松杰你的补偿款没有钱了,此后,就再也没有预支过任何一分钱给我了。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又少了9千元。到底我的钱是怎样去了,我也不知道。每次预支补偿款,有时就给我一份单据,有时就没有给我单据的,事实我的五保户完全是被逼成的。关于我填表单亲家庭,也是因2007年被广东那条省级S119公路征收被增城政府把我逼到妻离家破,才变成了单亲家庭的。关于我填表有伤残疾病,也是因2007年被那条省级S119公路征收被增城政府强行毁灭我果树时,我为保合法财产才被增城政府出动的警力严重打伤,才变成有身中有伤残疾病的。我填表生活来源靠政府支助,但我这几十年来就是在2007年11月1日被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出动警力把我严重打伤不能做任何重工时,只是支助过我10斤生油和20斤大米,关于我填表填没有生活来源,事实我是大有生活来源的,如果不是被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把我打成身中伤残,不能做任何重工,我就是管理好自己几十亩大荔枝,每年随便都可生产几万斤果实,随便都有十万元左右的收入,我又何来没有生活来源呢?所以,我这个五保户就是被增城人民政府和我村政府的贪官污吏以及广东的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贪官污吏逼成的。但时至今日,我还不敢领增城政府的五保金。因为目前我还有几十亩大荔枝果园,只怕收了他们的五保金,增城政府就把我的财产没收,会不会有这样的事,我就不太了解现时的文件法规。
   我本是有一个美好的家庭,也是一个大有物业的承包专业户,如今因被贪官欺压和剥削,已成了五宗冤案的冤民,最终已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五保户。请问中国历史上还有我这么冤惨的冤民呢!我今天才见识到我们广东人民艰苦创下来的物业,已成了我们广东省那些贪官污吏的共同私有财产,我们广东省的人民的私有财产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一个贪官污吏,官官勾结,共同欺压百姓,剥削人民的特权社会,也是一个穷苦百姓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诉的黑社会。
   根据我三宗无辜被终结了的冤案,我在这10多年来的上访所收到广东省无论是公路局、国土局、纪委、人大等等各级政府部门全部都是弄虚作假、相互推诿的回复和伪造的证据,我上告和申诉所收到广东各级司法部门全部都是丧尽天良的枉法裁判,但我三宗冤案的一切人证、物证都有送上过广东的各级司法部门,确是从未有过我一次真正的申辩权力就被终结了的。我们广东省那些吃着人民的俸禄,不为人民办事的官员,只是踦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各级部门的官员根本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和安危放在自己的心上,层层不管,层层推诿,层层刁难,行政不作为,监督不力,相互推诿,弄虚作假,官官勾结,共同欺压百姓,剥削人民,司法部门执法犯法,枉法裁判,践踏法律,只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法不依,有错不纠,致社会的公平正义于不顾,有意维护贪官,纵容黑恶,全心为我们增城政府那些违法乱纪的贪官污吏排忧解难。而造成了我的告官冤案连连不断。根据我廖松杰三宗血本无归,而且也是告尽广东也无法解决的告官冤案,我在这十多年来上访上告的所见所闻,在广东无论那一级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门前都能看到不少的冤民申冤无门,叫苦连天,以及近来也有连连不断的冤民向我报料,哭诉他们被地方官欺压和剥削得血本无归的种种冤屈,真的是民不聊生,冤民遍地。凡是弱小群体,被地方官欺压百姓,侵权有意造成的冤案,没有人情、关系与金钱,也只能是含冤负屈。目前,我们广东省的政府与司法确是民心尽失,真的已到了腐败不得民心,贪官不理民死的时候了。
   目前,我们广东省的行政已是乱象丛生,司法已是黑不见底,真正关心我们广东人民明天的确是只剩下气象局了,我既有司法所的承包合同书,也有国土部门办的房屋证,根本也无法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到底我们广东的人民要办那样的证件,还要那样的财产才能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呢?另外,在我的五宗冤案当中,最为令世上也没有人敢相信,而且前所未有的奇事,也可都是因名利及其他压制的问题。(1)同是亲兄弟两人,同是党员干部,一个大力支持正义,为我说真话,一个大力为我说假话。(2)同是父子关系,他的儿子和我是同案人,父亲明知道他儿子和我廖松杰的利益都会受到严重的损失,但父亲竟然签字,严重损害自己儿子和我们的利益,真的是天下奇闻,如今我们的广东真的不知成了什么世界啊,这些事实一切真实资料我也有。
   以上我说的一切完全是事实,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的五宗冤案只得指望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司法公正,成立专案组,方可彻查我五宗含冤负屈的冤案。
   想不到当今世上,我们增城政府由下到上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贪官污吏人人都还过着比蜜还更甜的好日子。只有我这个被增城政府逼到妻离家破的孤寡老人真的好比黄莲树上长的苦瓜还更苦啊!回顾我一桩桩的伤心往事,真的感到人生的险恶,官场的黑暗,悲惨的我,家财被毁,身带伤残,无家可归,真的感到无比的荒凉和冷酷,我在这十多年来的告官岁月途中,总是风里来,雨里去,无论是寒冷的冬天,还是炎热的夏天,我都是顶风冒雨,早出晚归,忍饥捱饿,苦命求生,真的走过了不知多少艰难和曲折的道路,只为追求真理和正义,可惜无情的贪官层层欺压,处处刁难,我有满肚的真理,不知向谁讲,我深深的苦处不知有谁怜。目前我真的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只有争扎在死亡线上,想不到我清白的一生,从未做过半点亏心事,时至今日,因贪官欺压,竟然落到如此悲惨的下场,真的是悲欢总是不由人啊!请求习近平主席,请求中纪委王岐山书记,请求中央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救救我吧!关于我的冤案,请求领导在网上百度里查看“中国人民历史上最悲惨的血泪心声”第一页,一切人证物证的真实资料也有。查看“廖松杰血泪举报书期待关注”,一切腐败事实我也写得很清楚的,关于我的几宗冤案,已经超过100家媒体为我报道过的。
   请求还我果树,还我房屋,还我林木并把侵权造成我的人身伤害、精神伤害等等的一切损失归还给我。
   此致
敬礼
   我祝愿凡是看完我这悲惨血泪举报书的领导及有正义感的人民一切顺利,开心快乐!
   本举报书一式五份,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一份,中纪委王岐山书记一份,中央人民政府一份,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法院一份,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份
 
         举报人:廖松杰
         2017年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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