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末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证监会近期向公安部移送了22起涉嫌犯罪案件。这向外界释放了对股市波动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从严打击的信号。北京青年报记者经梳理发现,6起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案手法均是趋同交易,这也是22起涉嫌犯罪案件作案手法最为一致的。 一次移送数占今年46% 近期,证监会向公安部集中移送了22起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非法经营犯罪的案件。今年以来,证监会正式启动刑事移送程序的案件总数已达48起。这次移送案件占今年移送案件总数的46%。 据了解,这22起案件中包括3起市场操纵案、7起内幕交易案、6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和6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及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市场操纵案虽然被查处的案件数量少,但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成重点打击对象。而在13起涉及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的犯罪案件中,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涉案3起、3起和2起,机构内鬼占比达6成;尤其是6起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案手法均是趋同交易,这也是22起涉嫌犯罪案件作案手法最为一致的。而在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中,不少案件更是通过利用新媒体,在互联网上进行迅速而广泛地传播,从而在短时间影响股票的量价获利出局。 操纵市场案涉案金额高 操纵市场案件是指利用市值管理等手段为掩护实施信息操纵的案件。相关违法主体与职业操盘手合谋操纵股价,通过上市公司“编题材、讲故事”,操盘手同步在二级市场拉抬股价,刺激股价巨幅上扬,非法获利数额巨大。虽然被查处的案件数量少,但影响最为恶劣,成重点打击对象。 其典型案例是,某上市公司股东张某与某职业操盘手孔某勾结,操纵某上市公司信息发布、拉抬股份,在高位减持公司股票后,非法获利数十亿元。在另一起案件中,某贸易公司监事洪某,利用对倒、大额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影响多支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还有一起案件则是典型的电视黑嘴,更与当年股神级人物而今锒铛入狱的汪建中不相上下。据了解,从业人员朱某在控制账户买入股票后,利用其在某知名电视节目担任特邀嘉宾身份公开推荐该股票,导致被推荐股票价量涨幅明显高于同行业板块和大盘走势,并在节目播出后卖出股票牟利,涉案交易金额超千万元,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未公开信息交易案非法获利大 而在另外13起涉及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的犯罪案件中,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涉案3起、3起和2起,占比达6成。 在涉嫌内幕交易案中,涉案人员非法获利金额多为百万级。某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光某在持续督导某上市公司工作中,知悉公司利空消息后,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减持股票避损,交易金额几千万元,避损数十万元。在另一起案件中,深某利用与某上市公司商业合作关系,涉嫌从多名高管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后,通过借款、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放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金额达千万余元,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在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中,涉案人员非法获利金额普遍达到千万级。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共涉及案件6起,无一例外全是进行趋同交易,最高的一起,非法获利多达亿元,另有3起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其余两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某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顾某,在其任职管理3只产品期间,利用所获知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趋同交易金额数十亿元,非法获利逾亿元,这是22起案件中非法获利金额最多的一起。某证券公司齐某,利用该公司自营账户交易决策的未公开信息,由本人及其配偶与自营账户趋同交易证券,趋同交易金额近10亿元,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利用新媒体 在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中,不少案件通过微博、网站、手机智能终端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公司并购重组虚假信息,影响股票价量后借机获利。 某公司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网站、手机智能终端应用程序,招募投资咨询“讲师”,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荐股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集中收取荐股费用,非法获利逾千万元。某电视节目官方微博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微博、电视节目等公开媒体向不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同时通过订阅荐股短信套餐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形式收取荐股费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个别上市公司更是挖空心思经营股价,某上市公司高管为降低大股东增持成本,组织公司员工发布虚假信息后再由公司发布澄清公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 图示制作/王慧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