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媒体报道了赵普自曝曾因报道遭到死亡威胁的新闻。昨日,记者与赵普取得联系,他向记者详细讲述了这件事的来由,并澄清遭到威胁的不是他本人,而是《焦点访谈》的同事。(《重庆晚报》9月27日) 央视《焦点访谈》因为曝光了某些学校,在孩子小学升初中的过程中,利用家长们希望孩子进名校读书,能有一个好前程的心理,利用“推优”政策从中牟取暴利。这遭到了被曝光有利益关联的单位和个人的威胁。赵普解释说:“当时确实有人扬言要砍掉他的手脚。” 这让笔者想到了一则数据,《焦点访谈》节目主持人敬一丹透露说,1998年,《焦点访谈》舆论监督内容的节目占全年节目总数的47%,2002年,该比例下降到17%,创下了“舆论监督内容历史最低、收视率历史最低、观众期望值历史最低”的“三低纪录”。她认为,大家对《焦点访谈》栏目的失望,实际上是对舆论监督环境的不满意。而之所以期待舆论监督,她认为是“让社会保持痛感,我们的社会不能麻木到连痛感都没有了。”而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制片人张洁曾证实,几乎每一期舆论监督节目,都有公关行为出现。有一段时间,节目的播出率只有50%。 那么,面对记者人身遭到威胁的残酷事实,甚至是“砍掉手脚”之类血淋淋威胁时,我们靠什么让社会保持痛感?让社会保持痛感的使命是不是要仅靠记者来担当?又何以避免记者付出不应付出的代价呢?从表面上看,遭到威胁的是记者,实际上受到威胁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隐藏其后的则是舆论监督困境。进一步说,理性审视记者遭到威胁背后的舆论监督困境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和时代的命题 舆论监督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被马克思形象地称为“另一个法庭——社会舆论的法庭”,伏尔泰称舆论为“世界之王”,林肯说“舆论就是一切”。舆论监督是整个社会民主监督机制中须臾不可缺少的监督形式。在我国现阶段,实施舆论监督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理应对记者人身受到威胁的现象进行深层次解读,以求得解决之道。因为化解舆论监督困境的代价不应由记者个体来承担,整个社会都应为之努力。 舆论监督是传媒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一种制度性的监督关系,不依媒体的意志而自由解除,不存在一般法律关系在形成上的偶然性。权力机构或官员对舆论有所顾忌,并不是惧怕某种舆论,而是因为在公共舆论的报道与批评中,让权力机构和官员受到经常的、持续的检查和监督。 我们既要看到舆论监督的作用,也不能高估舆论监督的意义,不能患上舆论监督倚赖症。舆论督不能包打天下,他必须与司法、制度乃至其他监督相配合才能发挥其作用。健全、完善的舆论监督机制首先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公开性程度。要通过舆论监督让社会保持痛感,就必须强调社会事物和公共事物的公开,否则是不可能的。 遭受“死亡威胁”的是记者更是舆论监督。以公众舆论去监督权力,制约权力,是现代社会文明中公民用民主理念彰显的一面旗帜。在公众的意识里,舆论监督已经被视作一种捍卫社会公正、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舆论监督力量的持久有效必然依赖于法律的保障。对记者的命运来说同样如此。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