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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裁判文书网披露,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于2015年6月购买了一款4亿元的保本理财产品,期限2年,预期年化收益率6.8%,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5年第16期”。同年7月,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购买了建行重庆市分行发售的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17期,金额4亿元,期限2年,预期收益6.8%,销售方为建行重庆XX支行。 经查发现,这是一起以理财为幌子、以套取银行资金的诈骗活动,背后策划者为建设银行员工张某。最终,张某因犯受贿罪,于2017年12月2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对于上述“假理财”事件,浙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 此外,该负责人还强调称,浙商银行两家分行在该业务办理过程中按该行相关制度到对方支行现场进行核保核签,在办公场所当面见证了合同用印等流程,法律手续有效。事情发生后浙商银行行在制度、系统、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把控,没有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 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 责任编辑:z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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