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至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全面优化执行力量,锐意探索创新,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使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据统计,2017年周至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59件(含旧存20件),执结783件,执结率达91.15%,为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打造过硬队伍。打造一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的执行队伍是全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有力保障。周至法院不断加强执行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全院抽调政治责任心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队伍,不断提高执行队伍整体执法水平。2017年,对全院19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重新优化了执行人力资源配置,使执行队伍结构渐趋合理,执行人员综合素养进一步提高,充分调动了执行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周至法院始终抓住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执行干警参与主题党日活动、诵读《之江新语》《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党的十九大报告》等系列活动,引导执行干警坚定信念、锤炼作风,着力解决执行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执行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升干警政治站位。 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坚持每周业务学习和案件讨论制度,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与执行工作相关的文件规定,对新政策、新法条和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出台了《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操作规程》,紧扣基层执行特点,创新执行方式,体现网络化、信息化方向,将散见于不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了体系化处理,对常见的执行案件给于类型化归纳,为提高执行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组织力量调研、起草《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细则》,将其作为该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全方位保障。 二是统筹执行资源,优化执行力量。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执行、怠于执行,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机构进行了改革,将现有执行人员优化为执行查询组、裁决组、实施组和审查监督组,由“分散执行”模式转变为“集中执行”模式,一改以往单兵作战为团队作战,形成了集约灵动、分工协作、责权明晰、运行流畅的精细化执行工作新格局。这种“分段集约”“繁简分流”办案模式,细化了执行流程,实现案件分权制衡、分段处置、集约执行、阳光运作,把案件执行的全程纳入“流水线”作业。在执行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执行结案率明显提升,为破解“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用足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深入挖掘执行威慑机制潜能,加强与公安、国土、房管、税务、工商、银行、市场监管等单位的联动配合,扩大信用惩戒范围。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对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极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媒体上公开曝光等措施,通过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不断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先后开展了“春季大会战”“夏芒行动”“秋风行动”等集中执行活动,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2017年,共司法拘留56人次,罚款28人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 9人次,将346名“老赖”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是借力信息手段,提升执行效率。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装备建设,与上级法院互联互通,实现执行现场全程留痕、应急指挥远程可视化。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执行财产实现远程查询、冻结、扣划,极大地缓解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难题。进一步拓宽执行财产处置渠道,在全市率先入驻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先后开展7次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成交金额达360余万元,有力破解了执行财产处置难题。2017年5月县法院与工商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建立“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让每一笔执行案款“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住”,规范了执行案款的管理,降低了司法成本和廉政风险。 五是推进工作创新,破解执行难题。为解决执行中查人找物难题,周至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了“三步走”集中打击拒执犯罪的新机制,全力激活拒执罪,用刑罚惩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在周至已经逐渐成为常态,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对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后未按期履行义务,且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在电视台、报纸、法院自媒体平台以及被执行人居住地发布通告,要求其限期到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罚款、拘留,并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逾期按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步:对于逾期未到法院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批量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与公安机关多次协商后,对拒执罪的认定标准上达成了共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不是指有能力履行全部义务,他只要有部分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就应该认定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特别是执行标的为行为的案件,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第三步:对于公安机关因各种原因不予立案的,由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立案后,将对被执行人决定逮捕,交公安机关执行,将一些“失踪”的被执行人进行网上追逃,通过和公安机关联合,执行过程中的找人难题迎刃而解。 2017年8月4日,周至法院发出了首份执行通告,敦促戴志钢等36名自然人和西安金中环公司等8个单位共44名被执行人30日内到到法院履行义务,接受处罚,逾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告发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短短一天之内,今日头条上的阅读人数就突破了5万人次,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先后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履行义务,一批多年的骨头案得到执结,通告期满,对剩余的21案25人全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多名被执行人先后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的铁窗岁月。通过合力打击,老赖已无处遁形。 六是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执行质效。提高执行的质量和效率,不仅需要内部提升,也离不开外部有力监督。周至法院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执行工作置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多元监督体系中,定期向人大报告执行工作,集中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走访工作,积极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建议意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行案件,重大案件的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各界现场监督,加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执行工作,提升执行公信力。2018年初,周至法院按照县国土资源局的申请,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吴某某位于秦岭北麓的违建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邀请了检察院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案件得到了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和收官之年。时间紧,任务重,周至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切实把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周至县人民法院 罗成标 87111782)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