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22日向社会通报了3月份广州公车使用情况,称已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的8491辆公车绝大部分运行正常,结合群众和网络等投诉举报,经对19条涉嫌违规使用公车的线索进行核查,已确认6辆次为违规使用,涉事6人已分别受到通报批评、检讨、警告、行政记过等违纪处理,并均按市场价格补交了相关用车费用。 广州的公车使用情况终于开始每月例行向社会公开通报,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从通报情况来看,仍有诸多让人不解之处。 其一,对违规使用公车的通报,为何只公示其单位,而不点出具体涉事人的名字和相应处理结果?相信,如果既公示单位,又公示具体责任人,会产生更大的威慑力。 其二,公车私用者只按市场价格补交相关用车费用,试问这“市场价”具体是多少?是不是如之前舆论所质疑的“比打车都便宜”?补交的费用具体用于何处? 其三,有关部门一直表态要严查公车私用,但对于公车私用者的违纪处理,最严重的也不过是“行政记过”,这样轻微的处理力度与公车私用的违规性质是否“般配”? 另外,有关部门宣布近期将重点监控公车6种用车情况:节假日车辆未入库、超范围行驶、在高尔夫球场旁及附近酒店停放超过3小时、在高档娱乐场所前长时间停放、工作日深夜行驶、在学校附近停留超过十分钟等。 这些举措看上去是很细化、很有针对性,也引发舆论一片叫好。但在实际执行中必然会面临如何落实的细节问题。比如说,要查公车在学校附近停留的情况,那人家把公车停得离学校远一点,或者不超过十分钟就离开,是不是就查不到了? 更关键的问题是在于,通过GPS系统来监督公车私用,但谁来监督GPS。这一问题反复被舆论提及,正是因为它才是公车治理的核心问题所在。如果公车私用者的职位比GPS监控人员的职位还要高,监控者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和胆量去监督?换言之,如何保障GPS监督的透明与公正,不能不说仍旧是一个未得到解答的问题。 有关部门一直表示“欢迎群众监督公车的使用管理”,既然如此,就应该为公众监督公车私用创造更多的条件和便利。譬如在目前的条件下下,将已安装GPS的8491辆公车的车牌号公之于众,这样既能方便市民监督,也能最大程度避免公民监督公车时的“误伤”。更进一步,是否应该考虑在GPS监管之外,为公车贴上特有的标志,使公车暴露于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 公车贴标志对监督公车私用的效力通过以下案例可见一斑:据报道,新疆沙雅县日前首开先河:给全县所有公车贴上“公务用车”标志,据一些单位反映,公务用车接受群众监督后,不存在私用现象了,车辆油料费、修理费、人工费等费用,比以前减少了至少20%。由此可见,给公车贴标志同样能达到GPS监督的效果,而且简单易行,花费更少。 而且此次公布的6辆查实的违规公车中,有3辆线索来自群众或网络举报,这足以说明公众的火眼金睛丝毫不逊于北斗监控,更何况这还是公众在未获知公车车牌号、未掌握公车运行轨迹的情形下所取得的“战果”,可以想象,一旦公布8491辆公车车牌号或者给公车贴上特有的标志,将能在多大程度上加强公众对公车私用的监督力度呵!监督公车私用,有关部门的步子可以迈得更大一点。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