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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打车软件确定收费 即时打车5元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10

昨天,市交通委公布《北京市出租汽车手机电召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并正式实施。《细则》提到,目前成熟的打车软件可通过备案方式“转正”成为官方打车软件,并且可按照电召标准收费,即时打车收5元,提前4小时打车收6元。另外,官方打车软件不得嵌入商业广告,也不许加价。

□新政

即时打车收费5元

《细则》明确,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应用软件须经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获得授权许可,接入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备案后,运营商应与出租汽车调度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绑定服务、联合调派,合作协议文本在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推出三种电召服务形式,包括96106电话召车、网络召车以及手机软件召车。三种形式均由目前的5家出租车调度中心统一调派车辆。目前,本市已有多家相对成熟的手机打车软件运营商,已经培养大量用户群体、行业资质车辆、出租车司机,政府将通过备案方式将其转为官方打车软件,“转正”后软件名称应保持与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名称的相对一致性,即在目前的软件名前加上“96106”。

据了解,目前,本市运营的多家打车软件均为免费使用,如转为官方软件后将按照电召标准收费,即时打车收费5元,提前4小时叫车收6元。

向乘客收取的费用给谁?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目前使用手机打车软件的费用如何分配尚未明确规定,原则上应向的哥倾斜,软件运营商及调度中心可能也会涉及。

目前,运营商正在开展行业备案与技术对接工作。待对接和测试工作完成后,将陆续向社会推出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手机叫车软件。

公益广告可酌情放开

《细则》对打车软件的运行管理进行详细规定。其中,基础功能和个性化功能版本升级,须经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测试确认,方可上线更新。运营商及其应用软件的宣传内容必须经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应用软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嵌入广告等内容。“原则上打车软件不可以插入广告,但公益广告经过研究备案后可酌情放开,商业广告肯定不允许。”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一家打车软件运营商负责人表示,目前几乎所有打车软件都在亏本运营,商业广告肯定会带来收益,但并不是未来打车软件盈利的唯一方式,所以政府要求不得插入商业广告的规定对于部分运营商来说影响不大。

另外,客户端的推广须遵从的哥自愿加入的原则。运营商应用软件在推广应用中出现的经济、法律和服务纠纷由运营商负责解决,在电召服务中出现的服务质量纠纷由出租汽车调度中心承担解决。

运营商因自身原因停止提供服务,应提前30天向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主动公告用户,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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