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的;行人跨越护栏的。 记者到本市部分路口,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观察采访,发现大多数行人和非机动车都遵守交通规则有序通行。但也有少数人还存在不文明的出行行为。 5月4日17时30分,记者来到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交口。这一交口车流量较大、人流量集中,交管部门在四个路口都设置了装有遮阳棚的行人等候区。大多数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能够按照信号灯的指示有序通行。但仍有个别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无视红灯,想走就走。 一名男子在红灯还有十几秒才结束时,推着自行车走上了斑马线,行至路中间又骑上车从两辆汽车的缝隙中穿了过来。一名穿黄色上衣的中年女子不顾面前的红灯,径直向对面走。当她发现来往车辆有些多时,干脆停在路中间玩起了手机。 当日20时左右,记者来到和平区福安大街与荣业大街交口。距离路口两侧100多米处是荣业大街公交站。记者发现,有乘客从公交车上下来后,直接穿过机动车道至护栏处,再贴着护栏走到路口。夜间行人乱穿马路、在护栏边行走,无疑给自己和车辆增添了安全隐患。 5月6日16时30分,记者来到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平湖路交口。这里为了方便行人通行,专门设置了斑马线和信号灯。一名中老年女性看到她的通行方向虽是红灯,但经过的车辆不多,就抱着孩子一路小跑,穿过马路。 半小时后,下班回家的人越来越多。这个路口推着自行车、骑电动车闯红灯的人也多了起来。记者随机问了几名行人,他们说,大家都这么过,也就随着大流儿走。 5月7日中午,记者在卫津路八里台公交站附近实地采访,发现有骑自行车的人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记者询问一名年轻女性为何逆行。她十分不好意思地说:“我看这里距离路口太远了,就想骑车抄近路。确实不应该。”记者在现场蹲守了半个小时,发现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逆行情况较多。面对记者的询问,他们的理由都是在路边的商家取了餐后,想快点送到顾客手里,逆行就不用绕路了。 5月7日14时,记者来到了宾悦桥下阳光100国际新城小区附近。这里位于宾悦桥的下桥处,前方就是外环线,车流量大,车速较快。大部分人过马路都是走小区出口旁的过街天桥。这时,从小区出来一名中老年男子,他站在路边看了看,看准时机小跑到路中间,从绿化隔离带穿了过去。 十几分钟后,一名头发花白的男子从对面的公交车下来走到了路中间。他抓着护栏爬上绿化带,从护栏与过街天桥立柱之间的狭窄缝隙中挤了过来。这时有几辆汽车迎面驶来,这名男子站在护栏旁边观望,等车与车之间的间隔拉大时,快速跑到对面。记者走过去询问:“您这么过来多危险啊,怎么不走天桥呢?”这名男子说:“岁数大了,走天桥太费劲。”记者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了,要求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您看您跨护栏过来,既不文明也危险是不是?”这名男子连连点头,匆匆离开了。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