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从深圳网信办获悉,《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日前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初审。一审稿提出,探索对2.5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收取差别化、阶梯式的排污费,对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油电混合型及天然气汽车给予一次性补贴或奖励,在停车、道路收费等方面予以优惠。 在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方面,《条例(草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比如,要求政府推行绿色税制改革试点,积极参与资源税改革和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征收消费税,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进程,加大节能环保方面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