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车辆仅在东门中路(深南路口至晒布路口段),特定时段单双号限行;罗湖、皇岗、福田口岸片区,为缓解出租车排队,特定时段特定车辆(仅出租车)单双号限行;上述措施是从2005年6月就已经开始的; 2、上述交通组织调整是通过交警部门通告的形式进行发布,每次有效期为半年。本次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市区部分道路采取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深公交(通)【2015】33号为到期再次发布,之前已发布20次,本次有效期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 3、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段)潮汐车道,是为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实施车道优化调整的措施,不涉及车辆限行。 4、目前,交警部门没有扩大限行范围的考虑。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