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酝酿多时的车企平均油耗制度正式落地。近日,工信部会同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将从今年5月开始实行。
车企平均油耗制度强力推行 酝酿多时的车企平均油耗制度正式落地。近日,工信部会同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将从今年5月开始实行。 按照此前出台的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将“实现2015年和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的目标。正是在这一严苛的乘用车节能红线划出后,车企平均油耗制度得以迅速强力推行。这意味着车企需要综合考虑产品线结构,不能一味生产高利润的大排量车型。业内预计,政策短期内对进口车市场将产生较大冲击,长期上还将助推汽车行业的兼并重组风潮。 国产车与进口车企业独立核算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中,明确“建立完善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促进混合动力等各类先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出台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阶段目标值为基础的汽车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2012年开始逐步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国产、进口汽车实施燃料消耗量管理”,“研究基于汽车燃料消耗水平的奖惩政策,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工信部开始谋划建立全面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体系。 工信部指出,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是按照汽车企业所有乘用车产品的车型燃料消耗量和对应的产量或进口量来设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是一种全新评价体系,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模式从单车管理到企业管理、从单体目标管理到整体节能目标管理的重大转变。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考核评价体系,可以在确保汽车节能总体目标的同时,给予企业满足法规更多的灵活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汽车产品多样性的需求,已成为国际汽车节能管理发展的方向。 按照办法的规定,将以企业作为核算主体,根据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和对应的产量(不含出口量)、进口量设定企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而国产、进口乘用车统一管理、分别核算。 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将获得政策优惠。办法规定,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车型(不含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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