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层出不穷、不断升级的偷拍技术,市场上提供的反偷拍设备和技术依然稀缺。除了个别具有专业能力的人能够主动侦测到偷拍设备,普通人对偷拍只能被动防御,或者偶然发现。很多人都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拍摄,甚至连被拍摄的画面被人用于不法目的以后也没有察觉。” 近日,青岛一名游客在住民宿时,发现路由器里可能藏有摄像头。他拆开路由器后,果然发现了摄像装置和储存卡。整个过程被一些网友称为“教科书式反偷拍”。据报道,民宿房主已被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金500元。 这位游客反偷拍的做法,以及涉嫌偷拍的民宿房主受到的严厉处罚,用现在网络上流行的说法就是“引起极大舒适”。近年来,各种偷拍事件的曝光,引发了出行在外的人们对住宿环境隐私安全的担忧。“教科书式反偷拍”既为因偷拍产生忧虑的消费者出了口气,也强有力地警示了妄图偷拍的不法分子。 但是,反过头来思考,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这般甄别偷拍设备的技术能力。面对复杂的隐私保护环境,如果没有掌握相应的反偷拍技术,难道就不能放心地住酒店了? 信息时代,如何有效地保护公民隐私,杜绝偷拍等各类利用高科技设备侵犯隐私的行为,依然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值得反思的是,相比层出不穷、不断升级的偷拍技术,市场上提供的反偷拍设备和技术依然稀缺。除了个别具有专业能力的人能够主动侦测到偷拍设备,普通人对偷拍只能被动防御,或者偶然发现。很多人都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拍摄,甚至连被拍摄的画面被人用于不法目的以后也没有察觉。 随着公众隐私意识的增强,对反偷拍的产品和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需求。普通消费者不可能随身携带复杂的反偷拍设备,是偷拍的最广大受害者。对此,市场不应无所作为。就如计算机杀毒软件一样,反偷拍技术也需要“傻瓜化”和低成本化,从而帮助公众在信息时代形成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让反偷拍的“功课”越来越简单。 在这个过程中,仍应强调酒店、民宿管理者的主体责任。在很多偷拍事件发生以后,酒店和民宿的管理者往往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不管酒店是偷拍者的合谋甚至就是偷拍的实施者,还是确实“不知情”,都应当切实承担起保护住客隐私的责任。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酒店保护住客隐私责任的规定依然存在空白区域,只有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才能倒逼酒店提高隐私保护水平。 相比准入门槛高的传统酒店,互联网共享经济概念孕育的民宿经济,更让隐私保护处于被动局面。民宿往往由个人经营和管理,他们既是民宿产业的拥有者,也是民宿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因此缺乏制约和监督。即便偷拍行为被发现,他们要么矢口否认,要么承担有限的赔偿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布民宿信息的平台不能袖手旁观。消费者信任民宿,很大程度上源于平台的“背书”,平台也通过提供民宿信息发布和中介服务获得了不少利润,自然有责任为旗下民宿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 为“教科书式反偷拍”感到舒适,是出于邪不压正的正义感。但是,正如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准确无误地背下教科书,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掌握高超的反偷拍技术,社会也没有理由要求公众站到与偷拍不法分子直接较量的第一线。保护每个消费者的隐私,是酒店管理者、民宿经营者、互联网平台的责任底线。与此同时,只有不断降低个人隐私保护的技术门槛,提供更丰富的方案,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和安心。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