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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新政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1

沈 佳 科技日报记者 王海滨

顶层设计频频施力,屡出重拳,执行层面行动滞后,犹豫不前。科技创新如何让制度创新中的政策效应充分显现?

“三米宽的大门,到了执行层面只剩下三厘米的门缝儿”

近两年来,山西省确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政策文件,以二流财政行一流人才政策,围绕科技创新涉及的方方面面放权赋能、简除烦苛,全省各地的创新举措、创新热情空前活跃,以前所未有的激情投入到创新大潮当中,各项创新指标不断取得突破,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但记者日前在随同相关部门对高校、院所、企业的走访调研中发现,在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依然存在堵点和难点,导致政策效应难以充分发挥。

长期以来,科研经费报销难是科研人员在创新活动中面临的难题之一,由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行政化,管得“过细过死”“重物轻人”,科研经费报销手续繁杂、程序较多、时间过长,科研人员在获得项目经费的同时,也因报销环节的诸多问题被逼成了“会计”,不能专心从事科研活动。

对于一般性仪器设备或耗材等小额采购,早在2016年《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就规定“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单次购买1万元以下的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等设备,打印纸、存储设备、图书、文具等办公用品,硒鼓、粉盒等低值易耗用品,以及5万元以下的专用设备、专用科研试剂、专用科研用原材料等费用可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凭发票据实报销”。2017年《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又进一步规定:“扩大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采购自主权。”“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

为了遵循科研规律,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近日,教育部也制定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高校要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但时至今日,一些单位的科研人员对此政策并不知情,好政策并未给他们带来真正的获得感。

在山西省中医研究所调研中,记者发现该所正在积极鼓励科研人员创新,让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收入与实际贡献挂钩,但依然存在项目申报程序复杂、科研经费报销难等问题,导致学科带头人流失现象。该所一位科研人员坦言:虽然出台、修改了相关政策,但实际上在科研经费管理中,是国家和省里开了一个三米宽的大门,但到了行政执行层面,被各种规定和细则约束得只剩下三厘米的门缝儿了。

“最后一公里”究竟卡在了哪儿

“不清楚、没听说”是很多科研人员对新政的现实声音。一线科研单位和人员对政策的知晓度不够制约新政落地的重要因素。

山西省科技厅办公室副主任贺晋中告诉记者,一方面,从政府层面看,对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到位。政策制定出台之后,往往传统媒体宣传的多,新兴媒体宣传的不够;阶段性宣传的多,持续宣传的不够;自我宣传的多,向服务对象宣传的不够;在省一级宣传的多,向基层一线延伸的不够。从而导致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小于政策应有的惠及面,达不到100%全覆盖。二是全社会对创新的关注度不足。受资源型经济影响,我省一些企业还没有习惯于关注创新、依靠创新、参与创新,即使政府层面出台了一些支持创新的政策,但企业对这些政策主动了解、主动关注不够,更谈不上主动运用,导致一些政策难以落地。

与此同时,各类创新主体执行政策的能力不足也是原因之一。尽管国家与省级层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的管理办法等文件,但这些政策的适用范围和面向的对象总体而言比较宽,有些还是原则性、方向性的一些规定,需要各地区、高校、院所、企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进一步加以细化,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操作流程。但调研发现,按照国家和我省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细则或流程的单位并不多。由于缺乏这些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办法,导致政策落实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难题”,走不通、走不下去,个别单位甚至索性坚持原来惯有的做法,政策落实大打折扣。

山西大学一位老师在座谈中直言不讳地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衡量制度好坏,更重要得看具体执行。新政确实触及到科技创新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但在具体落实中存在徘徊犹豫现象。例如,政策中非常明确的规定可能就会直接执行,但具体下放到执行层面的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就会滞后,上层的具体框架出来了,但在执行层面的细则还不健全。改革的力度方面也存在差别,甚至犹豫不前。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基层大多是在互相观望,希望参照其他单位建立了什么样的体系再跟上。就是说,实践的层面上,步子还是不敢跨得太大。

科研人员害怕“秋后算账”也是新政落地过程中的问题所在。贺晋中介绍说,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系列政策出台后,业务性会议管理、成果转化收益等事项都有大幅度的放宽,甚至如在职人员劳务费提取一些过去不被允许的事项也可以做了。但一些单位和科研人员害怕将来被审计追究责任,特别是在涉及到经费的一些问题上,宁愿单位和个人不享受政策红利也不愿冒风险,导致真正执行政策、享受政策的实例并不多见。

新政落地,如何才能接得住、用得好

山西大学一位科研人员建议,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一方面在检查评审上“做减法”,减轻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另一方面,在服务方式上“做加法”,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营造良好环境。

山西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杨先锋认为,要高密度、大范围地对近几年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持续宣传,扩大覆盖面,增加点击量,提高知晓度,推动全社会关注创新、启发创新、参与创新,调动起各类创新主体投入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强化对创新政策的督查督导力度,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调研、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各单位落实国家和我省政策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制定各类实施细则和流程办法情况,为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赋予更大自主权情况,通过督查,指导各市、各单位强化政策协同,更好地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让广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有更多的获得感。

贺晋中建议,针对目前审计过程中给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带来的困扰,应该参照兄弟省市的先进做法,制定相关指导意见,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重大改革方向和国家、省里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审计评判的标准。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客观、全面、发展、辩证地分析研究和处理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贯彻中央关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要求,切实打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顾虑,切实保护科技创新中的新生事物,切实保护科技人员的创新性和积极性,推动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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