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成立区属普惠性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办好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新路径。 创新财政供给。集团作为公益二类(核补)事业单位,对其下设幼儿园实施集团化管理,集团所辖幼儿园均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改变以往公办校以编制定人定费的模式,采用“以学位定事务、以事务定经费”原则,按不低于公办幼儿园标准向集团购买服务,以保障集团幼儿园硬件投入、人员经费预算和生均公用经费,解决公办幼儿园等普惠资源供给不足、教师编制短缺等问题。 创新编制管理。集团实行“控编不核编”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隶属翔安区教育局管理。集团内所有人员均无事业编制,缴纳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根据集团办学规模确定人员总量控制数,以事务定岗位,实行岗位合同制,面向社会招聘合同教师,实现幼儿园教师及时补充聘任,有效满足了辖区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 创新办学模式。改变教育部门“一杆子插到底”的办学模式,通过成立教育集团,建立起教育部门“管”、教育集团“办”、第三方“评”相分离的管理机制。实行教师“集团管、幼儿园用”,由集团统一招聘、调配、聘任、考核、培养。实行后勤保障“集团化”,高标准规划幼儿园建设,统一采购、管理各园设施设备投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简政放权,激活“办”学,以“评”促改、以“评”强“管”。通过机制创新,推动资源围绕优质发展统筹调配,促进学校专注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提升。 创新考核激励。实行竞聘上岗,集团新建幼儿园和现有幼儿园扩大办园规模补充岗位时,一律按照岗位适任条件,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面向社会和内部公开招聘,竞争择优上岗。提高绩效工资比例,集团所属教职工薪酬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内教职工现有薪酬水平确定总额,但绩效工资比例提高至薪酬总额的50%(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为30%),且绩效工资与职称脱钩,与岗位工作量、工作质量和集团工作年限相关,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建立考核聘用机制,集团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岗位履职能力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分配、奖励、续聘和解聘的主要依据,建立集团幼儿园教师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聘用机制,全力打造高水平园长队伍和高素质教师队伍。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