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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成犯罪高危领域 当心那些金融骗局!-民生资讯-社会频道-中工网

来源:国际新闻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0

  近期以来,“e租宝”“泛亚”“上海申彤大大”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案件频发。不少金融领域打着创新幌子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甚至因此诱发社会秩序与稳定的风险。

  近日,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以当前犯罪形势比较严峻的非法集资为例,其发案数正处于高位运行,大案增幅明显: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仅今年一季度,全国此类犯罪的立案数就达到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案件也明显增多。

  互联网金融成犯罪高危领域

  2015年底,在广东深圳警方破获的系列利用“爱币”“K币”等网络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中,仅初步估计,其中涉案金额高达10亿多元,涉及受害者遍及全国28个省。据了解,除了许以不正常的高额利息等非法集资的共同特征之外,此案不同于传统非法集资之处,在于出现了互联网、虚拟货币、原始股等诸多所谓“金融创新”的噱头。在另一起去年为上海警方破获的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案件中,同样也是以“P2P平台”的名义诱惑投资者参与其中,最终资金链断裂时仍有7500余万元本金无法兑付。

  据公安部介绍,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方面新旧领域风险叠加,互联网金融已成为高危领域。一方面种养殖、房地产、商品流通、生产经营等传统领域案件依然多发;另一方面,打着互联网金融、投资中介、股权投资、境外上市等旗号的新型案件增多。特别是在网络借贷这一案件多发的领域,公安机关已摸排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依法侦办了一批重大案件。

  “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当前,假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微商、外汇理财、虚拟货币等名义的案件增多。”公安部经侦局处长刘路军提到, 2015年多数省份非法集资案件数同比出现增长,其中东部地区仍是高发地区,中西部地区增势明显。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当前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发生着“交织”。在江西宜春警方侦办的一起网络传销案中,犯罪嫌疑人马某同样利用了“电子币”“K币”等虚拟货币,明着打出“投资理财”的旗号,但实际上却出现了明显的收入会费、拿提成、“拉人头”、发展层级等非法传销的特征。

  在互联网环境下,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操作便捷、传播迅速、波及范围广等特点,大量发展人员加入,不仅变过去“宰熟”为现在互不相识的网友间“宰生”,而且短期内实现了疯狂敛财。以江西省宜春市破获的传销案件为例,尽管所谓“平台”在上线仅一个半月之后就难以为继,却并不影响马某在此期间共获利1000余万元。

  为何非法集资与传销近期高发

  为什么非法集资与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在近期会高发?

  “金融投资具有风险的滞后性。” 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华表示,一开始资金蜂拥而入时这些风险并不会自然显现,“但现在进入了规范治理阶段,一些原本就问题重重的平台没人进场‘接盘’,导致资金链出现断裂,因而现在看上去就像是进入了一个‘集中爆发期’。”

  刘路军介绍,当前此类犯罪在对象人群上基本已经是“全覆盖”。他介绍,由于自身辨识能力差、金融知识匮乏、风险承受能力低等原因,涉众型经济犯罪中无论是传统的手法还是新型网络犯罪,最容易受到侵害、也被伤得最深的是中老年群体。“但是从已经破获的网络集资案件中也发现,由于长期接触互联网且对新事物的好奇心更强烈,此类案件中年轻人比例也很高。”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与非法传销的不法分子,往往具有一些共通的犯罪手法。这些犯罪通常会借助于当下一些名目繁多的热门概念加以炒作,例如互联网金融、电商、微商、网络电话、网络刷单、网络游戏等等。另外,不法分子往往也需要通过虚张声势来骗取信任,其中包括组织线下活动“展示实力”、在网络上发布软文误导投资者,甚至找一些专业人士、政府官员为其背书,对普通群众有很强迷惑性。

  “辨别高收益的所谓‘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其对收益来源的描述,究竟是准确合理还是云山雾罩。” 刘路军认为,老百姓面对半年或一年30%—40%的超高收益一定要多个心眼,即使是10%—20%也并非就在合理安全的范围内。

  “特别是老年人遇到有人摆柜台推销私募产品,千万不能相信。”刘路军强调,“私募的对象必然是特定的,既不能超过200人,也不能以传单、电话、广告等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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