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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行业整合的大幕将拉开

来源:国际新闻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30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行情601988,咨询)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飞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终于要结束“野蛮生长”的状态了。《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业务规则和监管责任。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这匹飞奔的“野马”,将逐步戴上“辔头”,步入规范发展的快车道,行业整合的大幕或将拉开。

  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在于创新。长期以来,中国经济金融运行一直存在着“两多两难”的问题——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传统的大银行习惯服务大企业,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往往难以得到差异化的服务和满足。互联网金融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把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放在一个平台上,部分改变了金融行业沉积多年的“嫌贫爱富”的积弊,使财富可以自由流动。

  “问题平台”的大量涌现,在损害公众利益的同时,也使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加剧。既要鼓励创新创业,又要防范风险,《意见》此时出台,可谓正当其时。对此业内各大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实业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秘书长易欢欢认为,《意见》总体态度依旧肯定鼓励发展,同时监管开始逐渐强化,行业野蛮生长阶段过去。他预计各部委细则很快出来,未来行业集中度逐渐开始集中,一大批小型非法机构将走上末路。

  互联网信托平台高搜易创始人陈康认为,这对高搜易而言是个重大利好,按“意见”的要求,只与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立足存量信托资产流转,不碰资金、严格资金托管、充分信息披露,将使高搜易区别于其他互联网信托或普通P2P公司,无需转型,从这个意义来说,“意见”对于像高搜易这样的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来说,是难得的机遇期。

  积木盒子创始人、CEO董骏认为,《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层面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表示,“《指导意见》整体以鼓励为基调,内容覆盖全面,对行业是一个重大利好。同时特别强调了市场的作用,明确了监管的定位是提供优质服务,等于给了企业一颗‘定心丸’。”

  91金融董事长许泽玮表示,“《指导意见》对基本路径和发展方向进行界定,给行业确定了基本规范,随着未来各部门的监管细则出台,将会给行业带来更多实质性的影响,让整个行业更加规范。”银客网副总裁李飞表示,“这一意见必将加速行业调整,一些巨头可能入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才刚刚开始。”人人聚财CEO许建文也表示,“行业将会迎来大的‘洗牌’,很多竞争力弱小、不规范运作的平台可能会倒闭。”

  开鑫贷副总经理周治翰:企业或可成为出借人;需银行资金托管

  这里面有两个值得重点关注的:第一个亮点,就是对于出借人的界定。因为原来一般认为自然人作为出借人,但是,这里面用的是“个体”的概念,所以说没有禁止企业作为出借人,这条至少目前是放了口子。

  第二个,在答记者问部分的第二条中,对于资金的存管方,明确除非另有规定以外,一定需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存管。这个可能是比较严格的要求。

  第三个,在答记者问部分的第三条中,对于资金的监管方,明确除非另有规定以外,一定需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托管。这个可能是比较严格的要求。

  爱投资董事长赵春霞表示:

  1、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范围概括的非常全面,指导意见非常符合鼓励创新的精神 2、意见内容在预料之内,指导意见全面且非常具有健康发展的指导意义 3、指导意见会丰富现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类型,使得更多的传统金融进行转型。

  方正证券(行情601901,咨询):互联网跨界的特性带来了金融资产流转原有模式的升级以及存量的变革,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应用正在突破传统金融资产流转过程中的平台割裂、渠道割裂的局面,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空间。

  盈灿集团副总裁、网贷之家CEO石鹏峰:意见明确指出网贷行业并非无法可依

  首先,大的方面,这个意见整体以鼓励为基调,内容覆盖全面,对行业是一个大的利好。其次,强调了市场的作用,明确了监管的定位: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在意见第二条就提出了: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这个说明意见充分认识到了行业的庞大与复杂,需要各类机构以市场化的形式进行协作,强调了行业生态的意义和作用。

  而对于行业基础的征信,意见中特别提出: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并且强调了: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

  其实也是对于行业生态体系中的基础重要环节征信,提出了以多方参与协作的方式来解决。以中介的方式来实现,而不是传统的垄断、集中化的解决思路,这一点与盈灿集团旗下蜜蜂数据的征信解决方案思路非常一致。

  意见中专门针对p2p行业的第八条,将网贷用个体网络借贷来界定略失偏颇,peer to peer并不一定指个体。其强调的是借贷两端直接对接的关系。

  不过,意见明确指出网贷行业并非无法可依,明确支出其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并再次强调了信息中介的性质,也是为所有从业者再次划清了监管的底线。

  关于行业监管,意见指出除了相对应的金融监管部门外,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属性也要求其接受工信部和网信办的内容监管。从这点我们也可以看到未来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icp证指日可待。

  关于此前讨论火热的资金托管问题,意见也给出了明确意见: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但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时间还并未明确,但在意见中明确提出,相信相关细则年内可期。

  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

  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互联网金融重要的本质特点,在意见中特别强调支出,同时也对合格投资者概念再次提及。其实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这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希望未来明确的信息披露细则和合格投资者细则的出台,可以扭转原先行业大量存在的因为投资者不成熟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红岭创投总经理周世平:总体思路没变,预留了发展空间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

  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总体思路没变,预留发展空间,有了方向就好,今后会适时调整,毕竟是指导意见。

  邦帮堂董事长寇权: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了P2P机构的“信息中介”身份和属性,这意味着部分P2P平台以理财产品的名义进行宣传并不合规。作为合规的“信息中介”平台,肯定不能汇集资金,包括投资者资金都要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平台不能承担信用流动性风险,不能承担贷款业务或开展受托投资。

  作为行业老兵,我们看到,P2P平台在获得野蛮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就出在身份混淆,有些平台的确扮演着“信用中介”的角色误导投资人,所以急需门槛对此进行约束和明确。

  未来,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平台将被“吃掉”,如果不加以纠正,未来十之八九的平台可能面临被淘汰的风险。同时,有技术实力、能够很好解决风险管控和成本问题的平台,以及如邦帮堂这种主打“园区型O2O”模式的专注细分领域的P2P平台将会并存于市场。

  投哪网CEO吴显勇:

  1、随着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行业逐渐成熟,国家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政策符合行业和大众预期。监管政策的出台,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各个业态的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了责任,明确了监管边界和风险底线。这对行业从业者来说是一件拍手称快的好事,意味着整个行业“无监管”的时代已经过去,也大大减少了行业面临的政策风险。

  2、指导意见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将迎来更加蓬勃发展的大好环境。

  3、指导意见确立了互联网金融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制度,并明确了银行作为资金托管的重要机构,将为希望规范经营长远发展的平台提供发展契机。以往一些正规合法经营的平台,希望找到安全可靠的资金托管方,但银行机构并不愿意提供相应服务,意见明确银行作为资金托管机构以后,将为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发展带来契机。

  4、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必须将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进行分离,将可大大避免一些非法集资、平台跑路和群体事件的发生,促进整个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5、指导意见明确了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信息中介的定位,解决了平台自身定位的问题,意味着平台自身将不得提供平台担保,对于打破刚性兑付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6、指导意见明确了银监会作为P2P网贷的监管机构,预计年底前将针对P2P行业出台更加详细的监管细则,行业监管实施细则,将对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行业准入门槛、不鼓励大额成交、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方面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拍拍贷CEO张俊表示,如果银监会监管细则的出台,一定会出现行业的倒闭潮流,因为银监会的监管细则是很严厉的。

  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表示,此次为监管框架性指导意见,将有效推动所有行业从业者的自律和规范性。而存在虚假交易、诈骗、自融等平台将面临比较大的压力,行业将会面临大的洗牌,很多小平台,不规范运作的平台将会关停、倒闭。“等到银监会的具体监管细则落地时,行业将有很多公司倒闭,我判断会有90%的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许建文指出。

  银客网副总裁李飞指出,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是意料中的事,算是靴子落地,必将加速行业调整、优剩劣汰,同时一些巨头可能会真正入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才刚刚开始。

  网金社首席数据官施小纯则表示,拥抱监管,柔性监管以及激励相融是行业创新与健康发展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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