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媒体网】消息 流媒体网获悉,2014年4月,北京广播电视台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增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项目,既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业务,现已获得批复。而这也是国家新闻出版总局迄今为止所颁发的第十三张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 根据规定,获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单位,可获得包括运营和管理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以及开办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类节目的点播服务。 4月23日最新消息,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复和北京广播电视台的授权通知,歌华有线获得授权负责具体开办移动通信网手机电视内容服务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 后续,歌华有线将按照相关要求建设手机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并于手机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上线开通后,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理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正式开展上述两项服务。 目前国内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分为集成业务牌照和内容服务牌照,其中集成业务牌照即为俗称的集成播控牌照,仅发了7张,近年内没有增发,而根据相关政策走向和总局态度预判,集成业务牌照未来将会呈现只收不放的态势,也有效保证国家在内容播出上的监管力度。 其中内容服务牌照,现有十三张,其服务平台通过与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机构所建设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相连接来为互联网电视提供内容服务,目前的申领机构主要为地方电视台,从其发展趋势来看,未来互联网电视将呈现监管趋严,内容多元的态势,因此内容服务牌照的数量将会针对电视台体系逐步放开。各省电视台都有可能申领的。 据流媒体网统计: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运营商现累计为十三家,分别为: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浙江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南方广播传媒影视集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苏广播电视台、湖北广播电视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电影频道)、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CUTV)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 附件:歌华有线《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内容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移动通信网手机电视内容服务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的批复(新广局网字【2014】7 号、京新 广函【2014】18 号)和北京广播电视台的授权通知(京广电发【2014】31 号), 歌华有线获得授权负责具体开办移动通信网手机电视内容服务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 1)歌华手机电视内容服务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