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蔡磊 王晖 记者 顾元森)1 月 29 日,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昆山市民沈某的房子被司法拍卖后,他向拍得房子的现房主索要"安置费"不成,竟打砸室内设施。最终,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7 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 2017 年 4 月的一天,赵女士和丈夫回到昆山中华园某小区的房屋内,打开门后,夫妻俩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地面、墙砖、门、橱柜、吊灯等设施全部被毁坏,几个空调也不翼而飞,随即赵女士报了警。很快,案件得以侦破,打砸赵女士房屋的不是别人,正是这处房屋的原房主沈某。 原来,2012 年沈某为了向银行申请贷款,便把这套位于中华园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到 2016 年底,由于自身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将沈某起诉到法院,沈某败诉。判决书生效后,沈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房屋用以偿还欠款。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拍卖,并将相关权利义务告知沈某,后该房屋由赵女士竞得,其中包含房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2017 年初,法院执行人员带领赵女士前往该房屋,通知沈某履行腾退义务,沈某却向法院提出索要"安置费",并声称因为要租房,需要再住一段时间,赵女士同意他暂住一段时间。可过了几个月,赵女士去收房的时候,沈某改为向赵女士索要"安置费",且屡次通过电话威胁赵女士,最终在法院的帮助下,赵女士搬进了所购房屋。这让沈某心生怨恨,他认为即使房屋被拍卖,其中的装修仍是自己的,越想越气愤的沈某一怒之下跑到房内,一顿打砸,并把室内三台空调拆卸运走。 沈某被抓获后,被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起诉至昆山法院。经评估机关认定,沈某的打砸造成沈女士损失 9924 元,盗窃的三台空调价值 3100 元,沈某对此进行了积极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沈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 法官表示,法院生效判决应该及时履行,一旦拒不履行,依法拍卖是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如果当事人对司法拍卖有异议,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提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积极履行,切不可使用非法手段,否则只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