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 甘肃省庆阳市人大财经工委原主任、规划局原局长罗俊峰,因未执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让规划局所属规划设计室变相违规收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存在失职、渎职的不作为情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职并降为副县级。 吉林省四平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棚户区改造任务中,虚报完成任务量和整改情况。四平市副市长、棚改办主任王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同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安徽省淮南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存在虚报开工任务及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问题。淮南市副市长成祖德等17人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棉织社区三角地小区旧楼改造工程招投标中发生串标。该县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安吉鹏因受理群众投诉不作为、乱作为,且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和受贿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刑3年、缓刑3年;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罗颖东,因在招投标审查环节不作为、把关不严,处理群众投诉失职、渎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行政职务。 此外,福建省华安县、四川省古蔺县以虚假文件申报取得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四川省酿酒研究所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青海省原海东地区和海南藏族自治州以虚假材料套取中央专项资金,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