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9月1日专电 (记者薛天)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已出台《关于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意见》,规定因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6类情况下的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可申请帮扶,对符合条件者每年给予3000-5000元的补助。 据了解,可申请帮扶的6类情况分别是:身患重大疾病、长期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常年雇人照顾生活起居,造成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因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就医用药受政策规定限制,个人自费部分费用过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与离休干部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因身患重大疾病、智障、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靠其直接供养,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休干部;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有特殊困难,造成家庭生活特别艰难的,也可给予适当的关心和帮助;少数特殊困难的退休干部。 对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陕西省初步确定的补助金额为3000-5000元一年;对符合上述多项帮扶条件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帮扶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分级发放,每年由各级财政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此外,陕西省还要求各级老干部部门注意加大对空巢、独居、失能等老同志的关心照顾,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依托社区资源和志愿者服务队为特困离退休干部优先提供就近便捷的生活服务。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