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络舆情是社会现实和公民情绪的温度计,忠实反映了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复杂图景。即将过去的2015年,安徽舆论热点事件复杂多变,或振奋、或悲恸、或荒诞、或反转,犹如一个个坐标,折射出安徽发展脉络中的欢笑或阵痛。 总结过去一年安徽境内发生的重大舆情事件,观察安徽舆情动向,总结政府危机管理、媒体关系的得失,在问责制年代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应对参考。从本期起,本刊将连续刊发《回顾2015:盘点安徽舆情热点系列报告》,第一篇为政法系统舆情篇。 通过梳理2015年安徽政法舆情事件发现,相关舆情主要集中在司法体制改革、恶性案件、公安执法、违纪违法、纠正冤假错案及后续处置等方面。 分析发现,2015年安徽政法系统舆情呈现正面舆情与负面舆情相互交织,正面舆情关注度高、影响大,区域性、基层负面舆情频发,舆情总体压力较大等特点。 2015年安徽政法系统十大舆情事件
(备注:相关排序根据事件的媒体关注热度;时间为2015年1月至12月15日;“正面”、“负面”、“中性”、类别、地域均按照公众在相关事件中,对政法机关的态度、舆情指向性等指标评定;地域系根据事件发生地或承压单位所在地划分。) 司法体制改革赢赞誉 从舆情影响来看,作为全国先行先试的试点之一,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2015年以来安徽司法体制改革具体措施赢得了舆论的广泛赞誉,提升了舆论共识度。 其中,“安徽高院登报致歉”一事关注度最高,引发全国媒体热议。9月7日,安徽高院在《亳州晚报》上刊登一则公告,向“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曾被判有罪的邱某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党的十八以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各界共识。同时,在没有出现“亡者归来”、“真凶落网”等离奇情节下,没有出现大规模舆论压力的情况下,各级法院主动纠错、登报道歉,十分难得。 因此,舆论普遍认为,作为《国家赔偿法》实施近3年来首例法院登报道歉的案例具有标杆意义,树立了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官方和民间两个舆论场都形成了较高共识度。 此外,围绕安徽司法体制改革,“安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系列访谈”、“安徽省高院出台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均成为本年度舆论焦点。 舆论认为,这些舆情事件体现了安徽政法系统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公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 纠正冤假错案后,追责呼声高涨 相比正面舆情,2015年,涉及安徽政法系统的负面舆情数量较多、覆盖面较广、影响较大。综合来看,这些负面舆情主要集中在几起冤假错案的后续处置,以及具体案件和违纪违法等方面。 党的十八以来,一大批冤假错案得到纠正,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不过,在纠正冤假错案的同时,各地司法机关在“知错能改”的呼声中,也备受质疑。 比如,蚌埠“于英生案”不仅影响大,而且延宕时间长,舆论关注节点此起彼伏,公众对出现冤假错案的原因质疑不断,“问责”责任人的呼声高涨。 从2013年8月13日,于英生被公开宣告无罪,到当年11月27日真凶被抓获,再到今年1月真凶受审,几乎每一个环节,都会引发舆论聚焦。在今年安徽省“两会”和全国“两会”中,安徽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均表态将对该案进行责任倒查,并承诺向社会公开。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于英生案”的追责结果至今尚未公开。这导致舆论对司法机关公信力产生怀疑,也为下一轮媒体质疑埋下导火索。 此外,“淮南男子被错关4年获赔3.7万元15年未拿到”事件、“阜阳五青年杀人案再审被判无罪”案件、“霍邱男子承认杀人三个月后‘死者’复活”案、“亳州兴邦案中19人被判无罪”等案件不断被媒体曝出。公众对官方主动纠错叫好同时,也对司法不公、刑讯逼供、追责迟缓表达了不满。 违纪违法成为负面舆情“引爆点” 纵观2015年安徽政法舆情事件,一些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往往成为负面舆情的“引爆点”。 如“萧县煤炭管理局原副局长被宣判后看守所自杀”、“宣城中院院长到合肥受贿 被酒店监控拍下”、“阜阳一女法官‘身兼多职’‘ 自审自记’被处分”等,都让司法机关不断陷入舆论漩涡,引发舆论一次又一次质疑。 在“萧县煤炭管理局原副局长被宣判后看守所自杀”一事中,信息多由安徽省检察院发布,进行了议程设置。不过,由于事件离奇,且该起事件是由民警玩忽职守引发,最终引爆舆论场。此后,相关民警被立案调查、宣判时,舆论均给予了巨大关注。 此外,由于基层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与群众打交道较多,联系密切。一旦因政法机关单位或个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观感。 此外,一些全国性舆情热点事件也牵涉到安徽政法系统。比如,释永信是否持有双重户籍一事,最终迫使颍上县警方介入调查。 皖北地区负面舆情高发 “被动涉舆”成常态 从地域划分来看,通过对68起安徽政法舆情分析发现,中心城市和皖北地区成为安徽省政法系统负面舆情的高发地,舆情压力较大。其中,合肥、蚌埠、宿州、阜阳成为全省政法舆情的高发区域,负面涉法舆情高烧不退。 如“蚌埠怀远交警报复殴打协警”事件引爆舆论后,“豪车高速逼停大客车”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怀远警方“选择性执法”的质疑。 从引发舆情爆发的原因来看,有些是个别政法干部违纪违法,有些是相关单位工作不到位引发;有些负面舆情则是被动卷入,政法机关并非首要舆情事件主体,但以负面形象呈现,仍对政法机关公信力造成冲击。 如“淮南大学生扶老人案”、“芜湖老人躺马路维权、被车撞伤车主担责”等事件,虽然警方并非舆情事件主体,但由于职责关系,必须介入调查处理。一旦处理结果与公众预期不符或引发争议,公众就会对警方予以质疑,影响到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舆情事件多能回应 舆情素养亟待提升 梳理安徽政法舆情事件可以发现,包括一些恶性案件在内,大部分舆情涉事单位都会采取相关措施来及时应对。无回应的现象大幅减少。但从舆情处置效果来看,部分负面舆情处置效果并不好。 综观涉及安徽政法的舆情热点事件可以看出,不少政法系统领导对舆情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基层政法干部舆情素养缺失,一些单位在舆情预警、监测等方面仍存在缺失和漏洞。 在这些负面舆情案例中,有些问题已形成全国热点,但涉事单位依然没有察觉;有些舆情热点事件,涉事单位根本不予回应;而有些政法干部在与媒体或当事人沟通时,要么如临大敌、要么遮遮掩掩、要么因一些“雷言雷语”加速舆情热点攀升。 一些本可以通过事前预警、事中沟通、事后回应等方式进行处置的舆情热点事件,最终却被媒体轮番聚焦、质疑,发展成为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热点舆情,殃及了安徽政法系统整体形象,损害了官方公信力。 因此,构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舆情应对体系,提高相关政法系统领导对舆情的重视程度,加强舆情预警与监测水平,提升基层政法干部的舆情素养势在必行。 舆情处置尚需提高主动性和实效性 舆情处置“习惯性”被动回应,未能占据舆论主流通道,处置应对舆情尚需提升主动性和实效性。分析发现,大部分安徽政法负面舆情涉事主体都能对舆论关切予以回应。不过,不少回应是在网友爆料、媒体报道之后的被动行为,基本未能做到第一时间主动回应,占据舆论主流通报,进行议程设置。 面对舆情危机,涉事主体遵循第一时间、公开透明、坦诚沟通、口径一致、快速公布事实、持续公布结果等原则,能够有效回应网友质疑、舆论关切。 加大基层作风建设,减少舆情发生 加大对基层不正之风、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基层政法干部的作风建设,获取公众支持。在政法系统,数百次正面报道,不敌一例执法不公的案例;诸多服务群众的正面事迹,抵不过对百姓的一次伤害。正是由于基层政法干部违规违纪、基层单位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出现,使得基层负面舆情频发。 “网下实情决定网上舆情”。只有将网下的工作做好,才能让网上刮起清风;只有不断加强基层的作风建设和纪律监督,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文明执法,一些与基层群众利益相关的负面舆情事件才会逐渐减少,受损的形象与公信力才会逐渐修复。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