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共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公布,指明了中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路径和目标。进入冲刺阶段的安徽,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未来五年,安徽将往何处走?靠什么破解发展难题、培植发展优势?本周,安徽省委机关报刊发万余字述评阐述“经济强省的战略抉择”,对外释放出一些信号,引发舆论关注。
经济强省的战略抉择 当前,安徽省“十三五”规划尚未公布,未来五年的发展理念和各项指标尚在闺中。 在此背景下,11月5日、6日,《安徽日报》连续两天在头版刊发长篇述评《经济强省的战略抉择——论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上下篇)》。文章释放出的发展理念和路径图引发各界关注。人民网、中国网、凤凰网、中安在线等省内外知名网站纷纷转载,安徽本地微博、微信也接力传阅。 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安徽过去五年所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全省生产总值由1万多亿元增至2万多亿元;全省城镇化率将突破50%;2015年人均GDP有望达到6000美元…… 面对下一个五年,也需看到最真实的省情:部分经济指标增幅虽然保持在全国靠前,但总量居中、人均靠后的局面仍未扭转;特别是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下,旧动力减弱、新动力不足矛盾凸显,行业、区域发展分化加剧,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令人担忧;一产偏重、二产欠优、三产偏弱,工业化进程亟须获得新动力支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徽如何破解难题,实现“经济强省”?《安徽日报》述评称:“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是推动安徽更好更快发展最直接、最现实的选择。” 9月18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动员大会,制定了“4105”行动计划。《安徽日报》称该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徽践行新理念、引领新常态、推进新发展的主引擎和总抓手,更是加快建设‘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行动纲领。” 正如一位学者所称,安徽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不缺乏机遇和目标。 新的征程既是发展方式的转变,也是政绩观的转变。政绩观不转,一切都是空谈。什么才是正确的政绩观?《安徽日报》文章称,上无愧于组织,下有益于人民;既符合当前发展需要,又符合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这才是真正的政绩。 蓝图绘制,落实要靠人来落实。未来五年,安徽能否抢抓机遇,需要一大批有担当、肯实干、不浮夸的主政者。因此,省委书记王学军在上任伊始就提出了选人新标准:“真正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选用起来。” “安徽广电”腐败窝案震动高层 昔日最佳搭档,今日却反目成仇。本周,备受关注的赵红梅、张苏洲贪腐一案在淮南开审。从通报被查到站到审判席前,张苏洲用了一年零五天,而赵红梅只用了八个多月。 庭审让“安徽广电”腐败窝案的内幕也随之浮出了水面。检方起诉书显示:张苏洲利用担任安徽省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期间,利用所掌握的广告经营、电视剧及节目购销、人事调整和大型综艺活动等决策权,大肆收受贿赂及贪污公款约1600多万元;副台长赵红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公共财物、收受礼金约730余万元。 11月7日,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评论,批张苏洲这些年让电视台沦为精神垃圾的输出地。“自己拿了好处,却用公家的钱买内容和情趣低劣的节目,这些可都是精神产品啊,一人腐败祸害千百万观众的精神世界,一个电视台沦为精神垃圾的输出地,腐败之害莫过于此。” 庭审当天,一份行贿者名单被媒体提前披露。这份名单显示,向张苏洲行贿的主要有广告、电视剧和大型节目制作公司高管,安徽广电中高层干部职工,以及国内知名歌唱演员等三类人员。 令舆论震惊的是,安徽广电共有16名职工向他行贿,其中包括赵红梅、孙大庆两位时任副台长。据新华社报道,截至目前,“安徽广电”腐败窝案共涉及2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3300万元,此案曾震惊安徽省高层。11月4日,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曹征海在看望慰问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工作人员时,专门提到了安徽广电系统出现的群体性腐败问题。他要求宣口纪检机关要吸取总结教训,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庭审中,赵红梅的一句话令人深省:在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张苏洲是领导,她是下属。同时,张苏洲工作作风比较霸道,向来说一不二,她的所作所为只是在执行张的意思。因此,张苏洲才是真正的主犯。虽然,此话有推卸责任之嫌,但赵红梅却道出了“安徽广电”腐败窝案根源——“一把手”作风霸道,缺少监管,下属唯命是从,监督环节几乎形同虚设。 事实也正是如此,在张苏洲贪腐细节中,无论是内外勾结广告套利,还是人事调整收受好处,所有的监管环节全线失守,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更是无从谈起。 庭审后,一位省级电视台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认为,遏制此类腐败,首先要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个业务负责人,对负责领域的猫儿腻和漏洞都很清楚,分管电视剧采购的副台长如能把住关,下面的购剧人员就不可能肆无忌惮”。 针对暴露的问题,安徽广电近期出台多项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明确监督责任5个方面、17项内容。新建21项制度,加强对影视剧采购、广告经营、节目制作等环节的防控。 不过,再好的制度如果仅是墙上挂挂,依然会重蹈覆辙。吸取张、赵腐败窝案教训,需要对“一把手”权力进行分解,加强外部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单位被判受贿罪,反腐信号强烈 11月3日,《法制晚报》报道称,在六年时间里,淮南市谢家集区教育局要求学校统一从淮南市新华书店征订教科书等学习资料,以“宣传推广费”的名义账外收受新华书店回扣523924元,被当地法院判决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 消息被披露后,立即登上了当日各大门户网站首页,成为全国舆情热点。因为案例国内罕见,引发各方高度关注,一些反腐、法律专家认为,此案释放出强烈的反腐信号。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谢家集区教育局收受的好处费被以各种福利下发给全局职工,部分用于职工及学校校长外出活动、游玩等。 2015年4月28日,凤台县法院在判决时,认定谢家集区教育局构成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同时,以单位受贿罪、受贿罪判处区教育局长王吉先有期徒刑9年,以同样罪名判处副局长袁传苏有期徒刑7年4个月。会计鲁某被法院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教育局是政府的行政部门,在法律上被归类为国家机关。法院认定国家机关构成犯罪,这样的案例很新鲜。“可以成为日后国内其他法院审理国家机关受贿犯罪案件的判例。”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反腐专家胡星斗认为,政法机关追究谢家集区教育局单位受贿的刑事责任,表明我国的反腐败已经进入到单位领域,而不仅仅是惩罚犯罪个人。“这个案件是一个信号,它告诉我们,为小集体谋私利,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违法必究。案件虽小,但在全国反腐的大背景下,它释放出的反腐信号很强烈,体现了国家反腐的决心。” (本文选自《网络舆情》安徽版第42期 作者:李阔)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