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柳荫
检察机关做好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工作,是掌握舆论主动权,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阳新县检察院201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还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取得这些成绩,与阳新县检察院重视运用新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分不开的。一是在提高对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重要性的认识上下功夫。更加重视和各类新媒体的日常合作,加强舆论危机时期和新媒体的应急互动,实现舆论引导中的互动“双赢”。二是在搭建与新媒体的互动平台上下功夫。如通过检察长做客电视台“举报宣传周”节目、网上庭审直播、网上在线解答、微信互动等方式,拓宽互动交流渠道。到目前为止,我院已累计发布动态信息1500余条,新闻800余篇,与群众互动咨询600余人次,营造了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三是在健全舆论应对处置机制上下功夫。成立舆情监测小组、应对领导小组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监测小组对涉及本院的舆情民意进行监测、收集、整理、上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舆情的分析研究,核实相关事实;新闻发言人负责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方向等。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