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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搞强拆违法成本低、获利多,一些地方官员才敢罔顾法治参与到强拆中。而要让强拆回到司法渠道中,就必须实现罪责无遗漏地追究,该追刑责追刑责。
据中国之声报道,日前一段“拆迁户哭干部笑”的视频,红遍网络:在安徽阜阳某拆迁现场,拆迁户在哭诉并追问拆迁手续,一干部则笑着说:“其他别讲了,你起诉就行了”“正在办理,如果你们不服可告政府。”之后南方都市报报道,当地官方对此回应,出现拆迁争议,是因拆迁户索要的拆迁补偿远高于评估。
就视频反映的事件来说,其来龙去脉尚待权威查证,但一边是拆迁户哭一边是干部笑,反差如此强烈的画面,难免引燃舆论的批评。从舆论反响看,此事是非固然须厘清,更耐人寻味的,是涉事干部“不服告政府”的表态,这投射出了一些地方官员搞强拆时的现实逻辑。
现实中,地方官员干部跟强拆“有染”,甚至是幕后主使的现象并不少见,而某些官员也确实不怕告。他们甚至有底气“鼓励”拆迁户司法维权,这不是因为其强拆行为有多合法,也不是尊崇法治思维,而是顺承着一套“实用”的强拆逻辑。
首先,漫长司法程序的远水解不了维权者的“近渴”。尽管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行政拆迁变更为司法拆迁,明确强拆行为只能依法由法院来执行,但一些官员假手拆迁公司,甚至黑恶势力搞暴力强拆的现象仍存在,哪怕其拆迁规划、土地征用手续不全。
究其原因,是他们不怕打官司:毕竟对拆迁户们来说,这意味着要承担诉讼的时间精力成本,基于累讼之艰,有些人也耗不起;就算其打赢了官司,迄今还没有法院判决过被非法拆迁的房子需“恢复原状”的,而赔偿主体基本上就是拆迁补偿款。对部分官员而言,强拆诉讼反正“不赔本”,房子拆成功了则是政绩。像今年2月曝光的河南郑州“拆迁官司打一半房子没了”事件,当事人起诉区政府,有关部门表示“误拆”,但至今不了了之。
更何况,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地方司法部门在行政干预下,审不了、不敢审拆迁官司。如今全国各地推出了立案登记制、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等改革,意在解决这一积弊。但拆迁户依法维权之路仍未完全疏通。
还有,就是司法实践中很少追究一些官员在强拆中的法律责任。本来不通过法院搞强拆即违法,更别说有些强拆还伴随着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但从以往案例看,哪怕闹出人命,相关官员被追究法律乃至刑事责任的都少,最多是受些行政处分。
也正是搞强拆违法成本低、获利多,一些地方官员才敢罔顾法治参与到强拆中。这种逻辑,是对法治的踩踏。基于此,必须让强拆回到司法渠道中,实现违法必究,且是罪责无遗漏地追究,该追刑责追刑责,不能以追责疏漏纵容强拆行为。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遵义考察时说,“党中央制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拆迁过程中能否实现正义,也要看民众是哭是笑。这次“拆迁户哭干部笑”,无疑也是评价当地行政效果的最直观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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