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暂行规定,明确政商交往方向、划定交往底线。现在,我们这些专业从事招商的同志,参加企业商会年会等交流活动,不怕因为交往底线不清惹麻烦了。”洪泽经济开发区外资招商服务中心科长郭洪在接到文件后不禁感慨。 该开发区立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帮办服务,结合无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近日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暂行规定》,强调“七必须”“九不准”“五不得”,列出正面、负面清单,通过“五个强化”具体措施,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 “七必须”:以“清”为要、政务服务公开透明、深化全程帮办模式、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常态化挂钩服务企业、实行“马上就办”机制、鼓励招商帮办人员担当作为。 “九不准”:不准收受红包礼品等财物,不准在企业报销费用,不准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及其他高档消费等活动,不准特定关系人与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不准向企业借款借物或假借其他名义收受好处,不准变相接受企业贿赂,不准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准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不准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五不得”:对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不得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赠予或者代持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不得代为理财,不得以赌博等形式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不得影响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公务执行等。 “目的是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亲’不逾矩、‘清’不疏远。”开发区纪工委书记谷朝阳介绍。 “制度的关键在于落实,我们将采取‘五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请示报告、强化正面引领、强化嵌入式监督、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解除同企业交往的束缚,让在招商一线的同志敢做事、能做事、做成事、不出事。”洪泽区委常委、洪泽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周海滨对优化营商环境充满信心。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