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企业对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认为中国‘改革不开放’。”9月8日,中国欧盟商会发布《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2015/2016》(下称《建议书》)。 三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下一阶段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欧盟商会称,《决定》发布两年以来,中国仅采取了为数不多的实质性市场化改革。“在今年的《建议书》中,根据37个工作组的反馈意见,欧盟商会对三中全会后的情况进行了现状评估以考量改革的进展情况。行业普遍认为尽管许多领域都在进行改革,但这些改革主要有利于中国本土企业。” 中国欧盟商会有1800家会员公司,被欧盟委员会与中国政府机构认可为欧盟企业在华的独立官方代言机构,其理念是应欧盟及欧盟企业的需要,旨在为欧盟企业争取更大的市场准入和更好的经营环境,为欧盟企业争取利益。 根据欧盟商会6月份发布的《中国欧盟商会2015年商业信息调查》,欧盟企业已连续三年称其在华息税前收益很可能低于在全球其他地区的收益。 “制造业如化工、汽车行业,有抱怨,但是日子过得还不错,服务业对中国商业环境得抱怨和担忧最多。”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表示,服务业是中国经济下一轮发展的驱动力,但是今年开始实施的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法律服务业由“限制”改为“禁止”,受到挑战的还有物流业,货物运输受到限制;银行业喜忧掺半,进展——央行[微博]对汇率人民币改革,但是外资银行持股比例仍然受到限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上半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降至7%。 “欧洲企业看到中国经济放缓,但是仍然有强力增长的潜力。我认为认为欧洲企业是对中国的现状有点不知所措而不是丧失信心,它们需要找到自己的位置。 需要等待进一步政策出台,比如上海自贸区服务业开放方面。”伍德克表示。 欧盟商会对正在谈判中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抱有很大期望。“欧盟商会认为欧盟应当优先关注其与中国的经济贸易关系。尽管中国的商业环境有挑战,但她依然为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欧洲公司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因此,欧洲企业将正在进行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视为重新定位中欧关系并推进双方经济增长的最重要机遇。” 《建议书》表示。 “中欧之间的重点是市场准入和产品准入。”伍德克表示。《建议书》提出,放宽对包括外企在内的私营经济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强法制实施力度,用“负面清单”代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营造创新环境、对所有企业开放竞争市场。 “欧盟28个成员国中27个国家已经和中国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欧盟希望对28个国家的投资进行者强有力保护,中国希望保护对其对欧盟的投资。中国有签署投资协定的意愿,欧盟东道国对中国国企的看法和中国私企不同。欧盟希望和中国达成协定推动双边投资,如果有了争端,跨国企业和政府之间有多种沟通渠道,但中小企业无法和政府进行有效沟通。中欧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投资国和东道国的争端解决机制更多为中小企业服务。”伍德克表示。 《建议书》还提出,中国需要加快金融体系改革,限制政府干预经济,让市场决定价格,降低对补贴的依赖性,进行国企改革。 欧盟商会认为,国企改革应该重点关注:改革激励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薪酬福利与企业利润和股票表现的联系;加快价格改革,撤销对以前受到限制的能源、公用工程及服务业的管制,从而提高民营力量的参与度;确保国企和非国企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改善经营环境。 “中国应该确定哪些行业和企业保护哪些不保护,要对国企定义清晰。”伍德克表示,他比较关心的是,国企私有化,地方政府会退出吗、何时退出,国企私有化是必须中国国内企业吸收,还是国外企业也可以? “比如能源行业,油气管道的所有权,是归石油公司所有还是可以出售给第三方?美国就是因为出售给第三方,引入竞争,通过市场力量和法制,完成了大变革。”伍德克称。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