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迈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46个重点城市也在加快垃圾分类的各项环节建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从2000年开始,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在一些地方推行。但19年过去,垃圾分类在一些试点城市推进缓慢,很多人对各种垃圾依然“傻傻分不清”。垃圾分类难点到底在哪里? 由点及面19年逐步推进,有的城市群众获得感不强 早在2000年,垃圾分类工作就已启动,由8个试点城市,到26个示范城市(区),再到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及面逐步推进。 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2014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原环保部、商务部五部委又联合推进了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试点工作。 2018年初,住建部印发通知,要求2018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 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乐群介绍,目前,46个试点城市均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其中近30个已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条例或管理办法,明确垃圾分类链条上各相关方责任。已有22个城市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城市都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张乐群说,上海、厦门、深圳、杭州、宁波、北京、苏州等城市,已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与此同时,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海云表示,目前,全国总体的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还很有限,一些城市仍停留在基础层面,现行的46个重点城市仅占全国城市数量的7%左右,同时这46个重点城市的进展不平衡,有的城市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并不强。 知晓率低、投放准确率低、资源利用率低 记者调查发现,分类知晓率低、分类投放准确率低、资源利用率低等“三低”问题,是垃圾分类的“拦路虎”。 在北京市南三环的一个小区,居民李大爷提着一袋厨余垃圾走到楼下,面对标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毫不犹豫地将袋子扔进了“其他垃圾”桶内。像李大爷这样的居民仍是多数,有的居民表示“不知道要分”,有的说“不知道怎么分”。 在广州,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不少市民其实并不真正知情。广州市民唐小姐困惑:嗑瓜子吐的瓜子壳是餐厨垃圾还是其他垃圾?用过的湿纸巾是可回收垃圾还是其他垃圾? 北京市城管委主任孙新军说,2000年,北京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北京市有30%的街道、乡镇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 但目前,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准确投放率较低。“在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厨余垃圾理想状态应该至少分出20%的量,实际仅为5%。”北京市城管委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说。 “最难的是分类的正确率,真正能达标的只有30%至40%。”参与合肥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营的一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混装混运”打击了一些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好不容易分好类,垃圾车混在一起就拉走了,完全白干了!”北京市民王女士表示。 合肥试点地区的一位街道干部反映,由于缺乏处理场所,日渐增多的餐厨垃圾“无处可去”。此外,有毒有害和大件垃圾的末端处理也往往“没有着落”,最终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挫伤群众的垃圾分类参与热情,影响分类体系建设。 记者调查发现,对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处理,不少地方是空白;在可回收物中,高价值的有机构愿意回收,低价值的少人问津,且专门回收机构分散不均,难以满足处理需求。按照国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网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应是相融的,但现实中这两张网的衔接时有断点、堵点,造成“混为一团”。 如何破解政策落地难题? “2011年,上海选择100个试点小区,3个月后,多数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50%。但一年之后再去调查,参与率降到了20%甚至更低。”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徐志平说,如何形成长效机制是要反思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各地正从法规配套、宣传动员、日常监管等方面共同发力,推动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广州是2000年我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进垃圾分类的城市,目前已出台配套制度,包括制定条例实施意见,针对学校、机关团体单位、酒店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12项指引等,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 北京市昌平区城管委环卫科负责人王学军说,有些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垃圾减量30%以上。根据他们的经验,相关知识的宣传应更细致。比如,有的家庭在分厨余垃圾时,将袋装甜面酱、瓶装辣椒酱、牛奶瓶等都扔进了厨余垃圾桶。正确的分类方式,应该是将瓶子、袋子清洗干净再扔进可回收垃圾。改变这类居民生活习惯,靠耐心的宣传、长时间的监督,最终形成正确意识和方式。 对于日常监管,专家建议加强各方互相监督。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邓建平说:“市民投放垃圾,由物业监督指导;物业是否在垃圾箱房分类存储垃圾,可由市民监督;垃圾运输车如果发现小区垃圾分类没做好,可以督促物业分类;同样,物业可以监督运输车是否‘混装混运’。”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不断投入、久久为功地抓下去。” 他山之石 ----- ----- 日本 如何打造垃圾分类“最严格”标准? 日本是世界上垃圾分类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但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了几十年的努力。 20世纪50年代后,日本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这一阶段,日本的家庭垃圾主要根据是否能焚烧分为不燃垃圾和可燃垃圾。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再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以及填埋空间的减少,减少垃圾产生量日益受到重视,垃圾分类也增加了更多品类。 如今,日本垃圾分类越发细致、复杂。以东京都涩谷区为例,家庭垃圾被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和大件垃圾四大类,各大类继续细分,例如资源垃圾分为矿泉水瓶、玻璃瓶、纸、铝罐、铁罐等。而且,每种垃圾要按规定时间放在指定地方,丢弃大件物品还需另付费用。如果未按规定分类或未在指定时间投放垃圾,垃圾将会被退回。 不仅东京这样的大城市,在小城市甚至农村地区,垃圾分类一样有条不紊,甚至更为复杂。记者曾走访的德岛县上胜町,在日本以垃圾分类细致而著称,2016年的分类高达51种。 日本垃圾分类的历史是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从1900年的《污物清扫法》到1954的《清扫法》,再到1970年的《废弃物处理法》、2000年的《循环性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法律经过了多次修订。 日本政府认为,为解决废弃物回收问题,需要摆脱“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型”的经济社会,建设环境负荷小的“循环型社会”。《循环性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中提出,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还规定了减少产生、再利用、再生利用、回收热量、适当处理等的优先顺序,从而实现了减少原料、重新利用、物品回收的法制化。 日本的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记者了解到,日本小学四五年级就专门开设了学习垃圾分类的课程,日常生活中一些未按规定分类的垃圾会被拍照,在学校作为反面教材使用。 ----- ----- 德国 如何打造全球领先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 德国是世界上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其垃圾循环利用率达65%左右,包装行业可达到80%以上。 在德国垃圾回收利用的整个链条,两个关键环节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如何教育民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二是分类回收的垃圾如何进行专业处理再利用。 自20世纪初,德国就开始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从最初的垃圾不分类,至眼下的5类生活垃圾,德国民众接受了近百年循序渐进的教育过程。 从幼儿园阶段起,德国小朋友就要培养垃圾分类丢弃的习惯。到了小学,垃圾分类是课本内容,学校会系统性教导学生垃圾分类知识、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等,从小培养垃圾分类的意识。 记者在柏林实地探访,发现每一户或每一栋住宅楼都有分门别类的垃圾桶。生活垃圾可大致分为5类:有机垃圾、包装垃圾、纸类、玻璃类和混合类垃圾。如果不按照分类丢弃垃圾,垃圾回收企业会拒收桶内垃圾。 在后期处理阶段,欧绿保集团承担了柏林市政部分垃圾处理的工作。对于有机垃圾、纸类、玻璃类等生活垃圾,以及特种的有害垃圾,企业会通过不同车队进行分类收集、专项运输送往不同种类的处理厂处理。 企业专业处理垃圾后,可以将有生产价值的原材料提取出来,向各产业针对性销售。据统计,德国垃圾回收行业从业人员超过25万,每年的营业额达500亿欧元,约占全国经济产出的1.5%。 ----- ----- 新西兰 分错垃圾怎么办? 垃圾分类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常见问题就是分错垃圾该如何解决? 新西兰大体上把家庭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一般生活垃圾、塑料垃圾、纸质垃圾和玻璃制品垃圾。厨余垃圾主要包括果皮、果壳、果核,残羹剩饭等食物性垃圾,但不能包括食品包装、厨房用纸和餐巾纸等。一般处理方式是使用厨余粉碎机,粉碎不掉的部分丢进一般生活垃圾。 许多细节需要注意。比如,纸质垃圾和塑料容器垃圾需经过基本清洁后放进可回收垃圾桶,玻璃制品垃圾也需清洁后单独放入专门的垃圾箱。 如果放错垃圾会怎么样?2017年新西兰最大城市奥克兰出台一项规定,对垃圾错误分类会进行警告甚至拒收垃圾。 垃圾运输车会在规定时间到不同街区集中收取垃圾。垃圾桶监督员会提前对可回收垃圾桶进行检查,如果其中不可回收垃圾的比例没超过10%,垃圾车会收走垃圾,但会在垃圾桶上放置橙色警告标识;如果比例超过10%,或其中含有尿布、有毒废物、液体、电线等,监督员就会在垃圾桶上放置红色标识,垃圾车将拒收垃圾。回访显示,这一措施有效改善了垃圾分类的状况。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