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正式通过专家组论证。《规划》明确提出压减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增加县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模,并为社会办医预留了床位,展现出辽宁这个医疗资源大省“控规模、调结构、优布局、补短板”的坚定决心。 医疗资源大省尴尬面对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强 辽宁是一个医疗资源大省。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市政和企业各办一套医疗卫生机构,使得辽宁省卫生资源总量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5万个,每千名常住居民拥有医疗机构床位5.82张,居全国第二位。 但是,在医疗资源总量居全国前列的情况下,辽宁公共卫生资源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2014年全省每千名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量为0.53人,全国均值为0.61人。近年来,公立医院大规模扩张更是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的发展空间。 优质资源不足,资源布局不均,结构失衡,利用效率不高;公立医院比重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不完善;医院管理机制与发展需要不相适应,改革不深入,单纯追求规模的粗放式管理未根本转变—这些问题被认为是辽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为有效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破解医改世界性难题,辽宁省以“控规模、调结构、优布局、补短板、促效率、建中心、升能级”为主线,以多元发展、医养结合、防治结合、分级诊疗、健康服务为驱动力,以保基本、促均衡、激活力为要求,重在调整结构、系统整合、促进均衡,着力解决“办什么、办在哪、办多少、办多大”4个问题。目标是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一提、二压、三增、四倾斜” 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均衡 针对辽宁省卫生资源总量大、市级医院数量多、卫生资源效率低、结构不合理等特点,《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确立了“一提、二压、三增、四倾斜”的原则。“一提”是以缩短平均住院日为抓手,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二压”是以压缩城市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压缩企业办医院床位规模为重点,达到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的目的;“三增”是增加县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院床位规模,达到强基层和多元办医的目的;“四倾斜”是重点向卫生资源偏少的锦州、朝阳、阜新、铁岭4个市倾斜,适度提高辽西北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为此,《规划》明确了5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合理确定全省和各市2020年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标准。二是科学布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数量和规模,同时确定各级公立医院适宜的单体规模,引导大型公立医院合理控制规模,加强内涵建设。三是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从床位标准、设备购置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对社会办医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创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是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人才培养培训的目标和方向。五是强化上下联动与分工协作。 为了控制公立医院不合理扩张,《规划》明确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低于1:0.6的,不允许再扩大床位规模。明确每千名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3.3张的市,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同时还建立了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200张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为深化医改增添新动力 今年6月19日,《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论证,这是《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印发以来,第一个提交并通过论证的省级规划。 “《规划》紧扣当前改革需要,着力解决深化医改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辽宁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规划》的四个显著特点: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二是打破行业壁垒、部门利益、行政区划和专业局限,对卫生、教育、企业、社会、民营等兴办的各类医疗资源进行统筹布局;三是既注重发展增量,解决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问题,又注重在存量调整上下功夫,以结构性改革提升整体资源的运行效率;四是提出了许多量化指标,增强了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有部署、易监管、可考核、能问责,从而确保了《规划》不仅仅挂在墙上,停留在文件上,而是真正落在地上。 “实施后的《规划》,必将为深化医改增添新动力,对医疗卫生事业长远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该负责人表示,一是更好地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可以引导和促进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二是更有力地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三是更有效地促进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事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记者 毕玉才 光明网记者 刘 勇)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