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黑恶强征强拆致人伤残,补偿赔偿未付耍无赖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办事处雇黑恶势力暴力强拆致人伤残记者追踪报道 光华通讯社记者赵平 罗莉 肖艳艳 韩林 马名扬追踪报道 2021年春节,记者接到湖南株洲郭建德打来的电话,反映说他的事情媒体报道后,株洲市领导和荷塘区的邬凌云书记很重视,安排金山办事处解决问题。金山办事处主任万景和党委成员言彪到郭建德家慰问,表示对郭建德家的事情很关心,一定想办法解决好。郭建德非常着急,他家的事情已经发生4年多了,领导一直说解决,可是到现在他被拆的房屋补偿款没有给,儿子被暴力致残后续治疗及赔偿没有解决,涉嫌故意伤害的凶手没有抓,依然逍遥法外。 郭建德告诉记者,几年以来,他一直在找荷塘区的邬凌云书记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邬凌云书记非常重视,安排秘书和有关领导督促办理,可是金山街道办事处的万景主任和党委委员言彪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事情到现在仍无任何结果。 郭建德告诉记者政府领导态度很好,可是一直在拖,他实在受不了。因为这个事情牵涉他很大精力,家里什么事都没法做。他希望邬凌云书记能够详细了解手下人员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早日把他的问题解决好,还他们家一个公道。 记者希望株洲市有关领导重视此事,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该赔偿的赔偿,该处理的处理,该法办的法办,还株洲一方晴天,还社会一方太平。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 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分,一支由公安、城管、政府工作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约200余人组成的违法强拆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了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办事处太阳村雷塘组郭建德的家(此时郭建德及妻子漆美炎被该办事处非法软禁在办公楼征地拆迁指挥部),在丧失人性与道德之下,一栋五层楼另加附设楼为六层的占地面积239.12㎡,总面积为1195.6㎡的房屋夷为平地,一片狼藉。更令人罄竹难书的是,房屋遭暴力强拆后,未作分文补偿!” 漆美炎嗔怒地告诉记者,在强拆的过程中,家里所有家什(除少量衣服和简陋家具拿出来之外,其他大件家具、电器、金银首饰、还有现金20余万均不知去向)! 郭建德说,自建经营的“乡土风情农家乐”占地面积为167.94㎡、为提供食客的舒适环境和方便,仅建钢架屋就耗资了40余万。强拆后,补偿费只字未提。 暴力强拆致人伤残 漆美炎怒发冲冠的说:“我儿媳妇在强拆房屋前一天晚上23点分娩婴儿,儿子(郭佳俊)在医院照料。次日早上8点--8:30分,儿子联系我和我爱人不上,回家拿婴儿的衣服及他自己的换洗衣服。离快到家30--40米左右,刚下‘的士’,其中就有人说,郭建德的崽回家了!蓦然间,二三十人一拥而上,将我儿子团团围住,惨无人道的用灭火器直喷我儿子双眼,接下来就是一顿暴打,致左脚大腿骨全部断裂。经司法鉴定为轻伤(附:鉴定书)!”说到此,漆美炎潸然泪下,泪洒衣裳。 此恶性侵权发生后,郭建德据实向该市信访机构乃至更高层反应,然而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郭建德气愤填膺地说,儿子被打残之后,还只住了几天院,办事处就催赶紧出院!医生告诉我,“你儿子必须每月要来复查一次,否则后果难料”!在我们强烈要求之下,住院治疗延续了两个多月。至目前为止,我儿子的身体恢复状况不予乐观,因气候变化时疼痛难忍,大汗淋漓!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郭建德说,在非法拘禁时,由于怼怒产生了情绪,竟四肢被捆,嘴巴被胶带严实。这就是我们办事处的“执政为民”啊!此时此刻的郭建德在伤心欲绝中已是泪水滂沱。 违心签息访,悚詟背后实无奈 “房屋被强拆后,生活无着落。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石治国曾多次对我进行威胁恐吓:‘如果你不签《息访息诉协议书》,那你房屋补偿费就不会给你,否则你将要承担强拆费用,还要倒出资给政府’!迫于公权力的无奈,只好违心签下了这份所谓的霸王《息访息诉协议书》”。郭建德颓丧消沉的说。 凶手逍遥法外定有保护伞 漆美炎告诉记者,我儿子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后,要求公安机关抓捕凶手,但至今仍是延宕拖拉,置若罔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学聚焦: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强行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限制他人自由,非法拘禁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非法破坏他人财物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建德说,凶手逍遥法外,政府包庇纵容,虽然老百姓无可奈何,但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与中央要求的和媒体宣传的大相径庭。
公器私用民怨载道 此恶性事件发生后,郭建德据实向各级信访机构,党政机关,纪委监察重复致书控告!然而,对乱作为、反作为的官员问责仍未启动;对凶手也未立案抓捕。 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区法院在受理本案行政诉讼后,在既没有开庭审理,又没有一个以“事实为依据”的情况下,竟而荒诞不经的作出了(2018湘0202行初字 【69】号)的违心行政裁定书。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该区法院在办理冤假错案中却深文周纳,不遗余力! 据村民反映,近几年来,该区违法暴力强征强拆,在不同程度上遭殴打致伤致残的无辜百姓已有几十人,仅明照街道办事处金塘村就有十多人;太阳村、桂花村自然 是受害的“重灾区”!在媒体连续报道,村民不断的举报金塘村五毒俱全的村支书贺厚华,然而在层层袒护,处处纵容之下,这名连禽兽不如的村霸依然“安然无恙!” 金山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肖昊新与太阳村村主任游亮雇佣地方黑恶势力强征,强拆,暴力伤人。 2017年8月18日上午九点许,由该区组织的一支上百号人的违法强拆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了郭建德家(此事郭建德、漆美炎夫妻俩被非法拘禁在该办事处)。郭建德告诉记者,“当天早上七点钟,我在本市中南无线电厂菜市场买菜,忽然间五六个蒙面人一拥而上将我团团围住,不由分说把我强行抬进一辆面包车,车直接开进了办事处,将我关押在二楼,征地拆迁指挥部。由于气愤的原因,我只说了一句,你们凭什么非法拘禁我!随即并遭到了非人性的待遇,用胶带将我的嘴巴封住,五六个人对我大打出手,致使面部、双眼、全身多处伤痕累累!直至将我非法关押到下午五点多才放出来。回到家,房屋已是残垣断壁,成了一片废墟。此时颓丧消沉,情不自禁的泪水涟涟。” 漆美炎告诉记者,“当日早上八点许,我正在打扫卫生,突然之间冲进来二十几个人,其中一个强行将我两岁半的孙子(凯凯,化名)抱起就往外跑。待我愣过神来,四个彪形大汉将我架到了办事处。一路上全然不顾男女授受不亲,这不仅是对我人格的侮辱,更是对法律的亵渎!” 漆美炎接着说,在办事处非法拘禁到下午五点才出来,回到家看到房子被夷为平地,一片狼藉时,心中怒火中烧,气愤填膺;更令人罄竹难书的是,家里的现金及金银首饰也“不翼而飞。”毋庸置疑,这是一起涉嫌恶意抢劫! 年过七旬,已是风烛残年的邓遂凡(郭建德之母)老人老泪纵横的告诉记者,“我家房屋是合法建筑。是获得了当时红旗立交桥拆迁重新安置户指标的,经规划、国土审批认证。但区、街道办事处违背事实真相,昧天谩地,竟谄言訾议硬说是违章建筑。在暴力强拆之前,从未与我交谈过。面对‘飞来横祸’,给我这个孱弱者在精神上带来了沉重打击与创伤!房屋被这些灭绝人性的执政者暴力强拆后,未拿到半文补偿费。在伤心欲绝之余,我已是多次病卧不起,气急攻心!”
漫漫控告如泣如诉 春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也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团团圆圆,笑逐颜开,而郭建德自从2017年8月8日他的农家乐被暴力强拆之后,一家人就再也没有乐过,而是踏上了漫漫地上访控告维权之路。 (一)2017年8月18日,在无任何相关程序:无公告、无听众会、无房屋丈量、无房屋补偿分类明细表、无安置计划的情况下,非法组织了一支人数多达200余人的暴力强拆队伍,在丧失人性与道德之下,将控告人母亲邓遂凡家的一栋五层楼另加附设楼为六层的占地面积239.12㎡,总面积为1195.6㎡的房屋夷为平地,一片狼藉。 控告人郭建德已扩建为“乡土风情农家乐”的一栋平房,占地面积167.94㎡,为了给顾客提供舒适环境和方便,仅建钢架屋就耗资了40余万元。暴力强拆后,补偿费只字未提。 (二)控告人之子(郭佳俊)的爱人于2017年8月17日23时在株洲市中心医院分娩,于次日早上8点到8点30分与父母(指控告人夫妻)曾无数次电话联系未果之下(联系不上的原因是被办事处非法拘禁)并回家拿婴儿的衣服及自己的换洗衣服。当离家只有30到40米之间的距离时,被二三十人团团围住,并用灭火器喷射双眼,此惨无人道悚詟惊魂!接着是一顿毒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郭建德痛心疾首地说,自儿子遭殴打致残后,为讨个说法一直处在维权的路上。已向各级信访机构、党政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致书已高达200多封控告信了,然而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遥法外。 郭建德迫切希望邬凌云书记亲自过问督促解决他反映的问题,不要一拖再拖了,老百姓实在是拖不起,郭建德相信党相信政府,但是政府的一拖再拖让他感到很茫然。郭建德说,儿子被致残后,生活不能自理,后续治疗和护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希望政府领导能替老百姓考虑,不要在全中国都胜利脱贫时刻让他家因为政府的恶行而返贫。郭建德母亲的房屋和郭建德的房屋赔偿问题,家中财物损失问题,郭佳俊后续治疗赔偿问题,郭建德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解决。 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做追踪报道。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