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男子李某,谎称亲戚是交管局领导,不摇号可购车牌并过户,骗取两名事主数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判决李某诈骗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9月,李某谎称自己的亲戚是北京市交管局的领导,可以不参加摇号而购买车牌并能过户。他以此手段在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地铁站附近骗取焦先生人民币5000元,并给焦先生1副车牌。同年11月24日,李某采用上述手段在朝阳区青年路附近骗取陶先生10万元,并给陶先生1副车牌。因陶先生系通过焦先生等三人介绍认识的,事后,李某分给焦先生等三人好处费5万元。 此后,陶先生多次催办车辆登记过户手续,但李某迟迟不能办理。2012年8月7日,李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其给付焦先生和陶先生的2副车牌均系伪造车牌,被扣押在案。(侯毅君)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