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重型柴油车“用车大户”管理制度、加大路检和路查力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在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中,我市制定《石家庄市2019年机动车污染治理夏季会战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根据《方案》,我市已实行重型柴油车“用车大户”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自有或日用20辆以上重型柴油车的“用车大户”清单,并督促上述企业签订车辆达标排放承诺书,提升其环保意识、自律意识。 督促企业加强对自有重型柴油车的维护,对自有的国Ⅲ柴油车辆,要主动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使用国Ⅵ(含)以上车用柴油;对与外地企业建立长期运输合同(使用外地号牌车辆)的,在车辆达标排放承诺书中,必须明确外地号牌车辆要达到国Ⅴ(含)以上标准,或是清洁能源车辆。 同时,加大对“用车大户”重型柴油车的抽检力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限期维修,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由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在辖区内的国、省道、高速出口等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现场抽测力度,具备条件的还要检查车辆OBD工作情况、车用尿素使用情况。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进入主城区重型柴油车的管控力度,对三环、二环、城市快速路等现有110处限高杆,全部进行检修;严厉查处无通行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车辆;进一步完善市区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设备,对黄牌货车违法闯禁行等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方案》提出,8月底前,要加快推进我市10套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验收工作,并出台超标车辆处罚办法;对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检测出的超标车辆依法处罚,并倒查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对问题集中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 《方案》要求,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备案登记制度,未进行备案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场地开展施工作业;9月底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工作。8月底前,要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建设,方便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办理备案登记业务,并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水平。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