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8日通报指出,汽车三包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建立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等准备工作正在推进,正式实施汽车三包规定的所有准备工作9月底前全面就绪。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处处长巫小波在当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说,今年初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并细化了汽车三包规定中涉及的三包信息管理、三包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库建设等具体工作措施;正式发布了国家标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GB/T29632-2013),明确了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等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和家用汽车三包凭证的要求。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组织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正在征求意见,将为界定汽车三包规定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提供技术指南。 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筹备成立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并从全国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中选择技术委员会成员,对汽车三包争议中的重大共性或疑难技术问题进行研判,为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提供技术指导。 在管理信息系统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等的建设方面,巫小波披露,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在8月底前完成汽车三包专家管理、备案与发布管理等系统的全面测试和试点运行;中国汽车三包网8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汽车三包知识库8月底前对外提供汽车三包知识查询;9月中旬建成全国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库并实现各地专家入库。 此外,从8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前,家用汽车生产企业将有1个月时间集中进行汽车三包相关信息的备案。从9月下旬开始,按照信息备案和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应予公开的汽车三包信息,将陆续在汽车三包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外公开并提供相关信息查询功能。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