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教育和医疗卫生专项治理 他对专项治理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通过“一年集中整治、两年巩固深化”,实现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遏制、基层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显加强、群众对正风反腐获得感明显提升的目标。二是建立职责分明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各级教育厅(局)、卫生健康委负直接责任,把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治理与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三是突出专项治理的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着力发现和解决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教育、医疗卫生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以及在招投标环节以权谋私等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教育、医疗卫生主管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四是注重推进标本兼治。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监管,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增强治理工作实效。(本报记者 李玉长) 在刘慕仁看来,开展教育、医疗卫生专项治理,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利于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投入和建设力度,推动我国教育、医疗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慕仁认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这些领域还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刘慕仁: “有的干部经不起利益的诱惑,丧失了理想信念,成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有的干部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疾苦,工作作风不实,落实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的单位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工作透明度低,没有让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等。”刘慕仁认为,教育、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开展专项治理势在必行。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