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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09:43:24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罗方荣
广西下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意见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讯(记者甘敏)我区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就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提出具体要求,并首次将幼儿园留守儿童纳入关爱对象。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家校(园)联动、形成合力,社会参与、共同关爱”原则,把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抓实抓好。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尤其对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上无人抚养、身体残疾等留守儿童要重点登记。在排查基础上建立农村适龄入学留守儿童数据库。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满足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就近入学需求。规范校点撤并行为,防止因撤点并校造成农村适龄入学留守儿童失学。对确有必要恢复的教学点,按审批程序予以恢复。
《意见》提出,要加大管理和资助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留守儿童安全快乐。中小学(幼儿园)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重点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和防溺水教育。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精准扶贫”等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定点、定向的原则,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纳入重点资助范围,减轻留守儿童学习、生活负担,使其快乐学习生活,确保留守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各地、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排查,对行为有偏差、心理有异常的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正。 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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