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 刘茸)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修正案,原本同在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改“篮子”内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因为审议意见分歧较大,暂不提交表决。 记者获悉,此次教育法律整体修改的契机本就是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因此,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才是此次修法的重头戏;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修改,主要是为了保证法律衔接的准确和流畅。 但从表决情况来看,“主角”因为审议意见争议过大,反而迟迟不能登场。 民办教育促进法最受争议的一个修改是:将民办教育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从注册登记、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剩余财产处置等多个方面给予二者不同待遇,并要求法律实施后,此前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要在一定时间内按类别作出选择。 全国人大法律委在表决前提交代表的报告中指出,此次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暂不付表决,对修改中涉及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过渡办法,建议请国务院有关方面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深入论证,并抓紧拟订相关具体措施,以利于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及早提请常委会再次审议。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