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 谭遥 王梓涵 报道 即日起,非专用校车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据市交巡警总队消息,从9月1日起,所有非专用校车将禁止使用。而取而代之的,则是拥有高安全性、警示性的专用校车,就是人们俗称的“大鼻子”校车。据警方介绍,现有的非专用校车的校车标牌已经全部收回,并且不再核发、换发非专用校车标牌。 三年过渡期结束,非专用校车停用 按照2012年9月26日印发的《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后简称“实施意见”),从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为非专用校车的3年过渡期,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尽快实现将非专用校车更换为专用校车。过渡期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校车上必须设置照管人员座位 在目前的国家标准当中,有明确的规定来规范校车。为了确保安全,校车上至少需要设置一个照管人员座位。而在小学生校车和中小学生校车上,当学生座位数大于等于40个时,要设置两到三个照管人员座位。对于幼儿校车规定更为严格,座位数在20-40个时,设置两到三个照管人员座位,大于等于40个时,应设置三到四个。 此外,专用校车的每个学生座位都需要安装汽车安全带,确保乘坐学生的安全。 今起非专用校车再上路将严查 “从9月1日开始,就没有‘非专用校车’这个词了,以前的那些非专用校车就成为普通汽车。”昨天,渝北区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的石警官在谈及“取消非专用校车”时,这样解释。如果这些车辆继续作为校车运载师生上路,将会被查处。 渝北区交巡警支队表示,至昨天为止,他们已经回收了16辆非专用校车的标牌,但由于还有不少学校仍在办理相关手续,有多少专用校车,他们还在统计中。 而在渝中区,交巡警则回收了40多辆非专用校车的校车标牌,目前渝中区内仅有6辆专用校车。民警解释说,如今各个学校都是就近入学,因此虽然校车较少,但对绝大部分学生上学放学并不造成影响。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