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我看税务部门最近一直都在宣传减税降费的政策,我想问一下像我们这样的企业能享受吗?”2月1日刚上班,金州区税务局税政科就接到纳税人迟先生关于“减税降费”的第一个咨询电话。 迟先生所说的“减税降费”,是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再次推出的普惠性减税措施。根据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全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将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免征额标准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金州区税务局税政科专干郭晓旭接到电话后,认真询问起该企业的具体情况。经电话沟通和系统核实,该企业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去年每个季度的收入都将近30万元,按照以前的标准一年需缴纳3.5万余元的增值税税款。“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免征增值税标准提高到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该企业符合免税新标准,增值税税款由3.5万余元一步降到“零”。 “这是真的吗?”迟先生在电话里既惊喜又惊讶,反复核实着,在得到税务人员再次肯定答复后,慨叹道:“这个政策太好了,这是我收到的最实惠的‘新春红包’!”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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