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服务标准在沪出台】中国证券网记者获悉,为推动上海地区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近期推出了《上海市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工作服务标准》,并已印发给在沪的全体人身险会员公司,要求各公司接到通知后,结合公司特点,认真做好培训宣导工作,并制定公司衔接推动方案。(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记者获悉,为推动上海地区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近期推出了《上海市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工作服务标准》,并已印发给在沪的全体人身险会员公司,要求各公司接到通知后,结合公司特点,认真做好培训宣导工作,并制定公司衔接推动方案。 这是全国第一部地方性个人税优健康险工作统一服务标准。据了解,此次行业统一服务标准共分八章36条,主要从“业务管理、保全服务、理赔服务、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引导,认真贯彻落实税优健康险政策,转变发展观念,加强专业研究,加快与医疗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推动健康险供给侧改革,确保上海市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多年以来,上海保险行业已经先后制定了《人身保险窗口服务质量规范》、《上海市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质检作业行业标准》等行业统一服务标准,保证了保险机构有标准可依、可循,为规范保险机构业务、推动保险业务开展和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夯实了基础。 (责任编辑:DF155)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